职业危害评价和检测业务网上公开信息表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漳浦金浦加油站 |
地理位置 |
漳州市绥安镇环城北路8号 |
联系人 |
张美蓉 |
项目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漳浦金浦加油站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
项目简介 |
该加油站主要设施包括:一个埋地油罐区、一座加油棚、一座站房(办公室、便利店、机房、厕所、更衣室)、发电机房、配电房,站内设置2台加油机(1台单机3枪,1台单机四枪),共7把枪。油罐区现设置4个油罐,其中0#柴油罐2个,容积为30m;92#汽油罐1个,95#汽油罐1个,容积为30m。该加油站目前总人数为6人。汽油、柴油年销量分别为1898t和292t。 |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 | |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专业技术人员 |
现场调查:钱新军 |
采样:钱新军、涂勇涛 | |
检测:黄礼贤、张祝燕 | |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时间 |
现场调查:2017年7月6日 |
采样:2017年7月6日~8日 | |
检测:2017年7月10日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
张美蓉 |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
苯、甲苯、二甲苯、汽油、噪声、高温 |
检测结果 |
加油工、站长和值班经理接触的苯、甲苯、二甲苯和汽油的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和短时间接触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该站值班经理实行常白班制度,接触噪声的40h等效A声级低于85dB(A),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 该加油站卸油口的高温强度不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
评价结论 |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汽车加油站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有关问题的复函》(安监总厅安健函[2015]59号)的相关规定,汽车加油站属于可能产生一般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该加油站应按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进行管理。 该企业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等内容符合要求,总体布局、辅助用室、应急救援设施、职业健康监护和职业卫生管理、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基本符合要求。 |
建 议 |
(1)及时安排新入职员工进行岗前职业健康检查。 (2)在夏季高温季节来临前,根据已制定的计划,及时安排站长、值班经理就高温项目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3)完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内容,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包括下列内容:①劳动者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婚姻、文化程度、嗜好等情况;②劳动者职业史、既往病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③历次职业健康检查。 (4)逐步改善离岗体检工作落实与离岗体检相关档案,对准备离职的员工应当在劳动者离岗前30日内组织劳动者进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另外,劳动者离岗前90日内的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是可以视为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5)个人接触汽油浓度/强度较高,建议给加油员、值班经理、站长配发耐油手套、防毒口罩;站长、值班经理进入发电机房等高噪声作业场所,应佩戴护耳器。 (6)工作场所醒目位置需设置公告栏,张贴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求助和救援电话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内容,发电机房、油罐区需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和职业病危害告知卡 (7)逐步完善已建立的职业卫生档案内容,并档案进行规范管理。 (8)应完善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员工进行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9)将公告栏、职业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等费用纳入职业病危害防治经费中。 (10)及时向当地有关行政部门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11)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在岗劳动者,应定期组织其进行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对新入职、在岗或转岗人员应进行职业卫生知识相关培训,初次培训不得少于16学时,继续教育不得少于8学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