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欣特殊钢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节镍不锈钢深加工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18-06-27 14:27:54    文字:【】【】【

职业危害评价和检测业务网上公开信息表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福建福欣特殊钢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福建省漳州台商投资区龙池白礁工业园

联系人

饶舒玲

项目名称

福建福欣特殊钢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节镍不锈钢深加工项目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项目简介

项目性质:扩建项目

项目投资:总投资275747万元

建设规模:新建40t/a2D2BBA等冷轧不锈钢产品(分两阶段建设,一阶段为年产不锈钢冷轧钢卷30t,二阶段增加年产不锈钢冷轧钢卷10t;其中33t2D/2B冷轧钢卷产品,7tBA冷轧钢卷产品)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专业技术人员

现场调查:林友富、郭秋华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时间

现场调查:20171219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饶舒玲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粉尘:其他粉尘(氧化铁粉尘、金属粉尘、硫酸钠粉尘、PAC粉尘、PAM粉尘、亚硫酸氢钠、氢氧化钙粉尘、硫化钠粉尘)、电焊烟尘;

化学因素:氢氧化钠、非甲烷总烃、铬及其化合物、镍及其无机化合物、硫酸、硝酸、氢氟酸、一氧化碳、一氧化氮、二氧化氮、盐酸、甲醇、磷酸、臭氧、磷酸三钠、次氯酸钠、硫磺、氟化钠、硫化氢、氨;

物理因素:噪声、高温、激光、工频电磁场、紫外线

放射性因素:电离辐射(X射线)。

检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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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的规定,拟建项目属于第(十八)类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的第四项钢压延加工,经综合分析判定,拟建项目为职业病危害较重的项目。

根据可研,拟建项目基本执行了我国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的有关规定。拟建项目在今后工程的设计、工程建设及试运行中,若能将可研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本评价报告中提出的补充措施建议予以落实,预计项目建成后,拟建项目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能够得到有效预防和控制,拟建项目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的要求。

    

一、职业病防护设施

1)在中性盐电解硫酸钠投料口、污水处理的投药口或配药口、废气处理硫化钠投料口、中性盐回收装置亚硫酸氢钠投料口、破鳞机处设置除尘器。

2)在带钢清洗、中性盐回收装置氢氧化钠投料处设置局部排风罩,如可设置上吸罩。

3)在等离子切割处设施移动式除尘器和局部排风罩(如上吸罩)。

4)将酸洗线的物料泵隔离布置。

5)冷轧的入料室和出料室建议设置隔声室。

6)在钢卷准备机组氩弧焊处设置电焊弧光防护屏,在热轧酸洗机组激光焊处设置激光防护视窗。

7)在化验室设置通风橱,在进行可能挥发有毒物质的操作时,须在通风橱内。

8)在原酸站设置酸雾吸收器。

9)污水处理站污水池甲醇和氢氧化钠的投加管应延伸到水面下,避免甲醇、氢氧化钠投加口暴露在空气中。

二、个体防护用品

拟建项目除了配置与热轧车间、退火酸洗车间及其他辅助工程等类似的个体防护用品外,还应为轧辊研磨操作员、轧辊及轴承组装员、锅炉操作工配发耳塞,为轧机操作工配发个人剂量报警仪和个人剂量计,为研磨操作员配发防酸碱手套。

三、应急救援设施

1)应在冷轧车间酸洗段、原酸站等处配备急救药箱和喷淋洗眼器,急救药箱内应包含处理酸碱灼伤(如2%碳酸氢钠、2%醋酸、3%硼酸或敌氟灵洗眼液)及六氟灵冲洗液葡萄糖酸钙等专门针对氢氟酸的急救药品。

2)应在冷轧车间液压站、地下油库附近的控制室、操作室设置正压式空气呼吸器。

3)原酸站氢氟酸储罐旁应设置氟化氢气体报警仪、硝酸储罐旁应设置二氧化氮气体报警仪、酸洗槽旁应设置氟化氢和二氧化氮气体报警仪,并设置2级报警,报警信号送至操作室。

四、总体布局

建议在冷轧车间和二期宿舍间设置绿化带。

五、辅助用室

1)针对退火段作业人员应在车间内设置浴室,淋浴器数量按每6个人使用一个计算。其余车间在车间附近或厂区设置集中浴室,淋浴器数量按每9个人使用一个计算。

2)车间内应分区域就近设盥洗室或盥洗设备。盥洗水龙头的数量按3140人(退火段按20~30人)使用一个计算。

3)厕所不宜距工作地点过远,并应有排臭、防蝇措施。车间内的厕所,一般应为水冲式,同时应设洗手池、洗污池。除有特殊需要,厕所的蹲位数应按使用人数设计。每个车间的男厕所应设置不少于1个蹲位,不少于1个小便器,每个车间的女厕所应设置不少于1个蹲位。

六、职业卫生管理

1)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职业卫生档案内容应包括:拟建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职业卫生管理档案;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档案;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要求的其他资料文件。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包括下列内容:劳动者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婚姻、文化程度、嗜好等情况;劳动者职业史、既往病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历次职业健康检查。

2)建议建设单位在投产后根据《工业X射线探伤放射防护要求》(GBZ117-2015)的相关要求,划定作业场所工作区域,并在相应的边界设置警示标识。

将作业时被检物体周围的空气比释动能率大于15μGy•h-1的范围内化为控制区,并在其边界上应悬挂清晰可见的禁止进入X射线区警告牌,探伤作业人员应在控制区边界外操作,否则应采取专门的防护措施;

在控制区边界外将作业时空气比释动能率大于1.5μGy•h-1的范围划为监督区,并在其边界上悬挂清晰可见的无关人员禁止入内警告牌,必要时设专人警戒。在监督区边界附近不应有经常停留的公众成员。

3)企业应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2013)制定《酸碱灼伤应急预案》、《受限空间事故应急预案》、《甲醇中毒应急预案》等专项应急预案。

4应对拟建项目主要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设置警示标识和职业病危害告知卡

5)建议建设单位在设计阶段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

七、职业卫生专项投资

拟建项目职业卫生专项经费应单独核算,并应包括: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的组织工作经费、防护设施建设与维护、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工作场所职业卫生检测评价、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设备购买、职业卫生宣传培训、职工健康监护、职业病人诊疗、警示标识等费用。

八、外委作业的职业病危害防护

拟建项目生产过程不锈钢卷的重卷包装、设备的大型维修、污水处理池的清淤作业可能需委托部分外来劳务工。外来劳务工具有流动性大的特点,在工作中有职业性损害但尚未发生职业病的劳动者被解聘后转移到社会,存在“隐形”损害的现象。外来劳动工应纳入企业职业卫生管理范围,企业应重视外来劳务工的职业卫生管理,加强劳务工的职业病危害防护,为其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安排职业健康检查(上岗前、在岗期间及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遭受事故伤害时及时进行救治。

拟建项目施工土建过程中应当委托具有职业病防护资质的单位进行施工,并且应和施工安装单位签订相关的职业卫生管理协议,明确在施工和设备安装过程中对作业人员的职业病防护的相关责任和要求。

九、建设施工及设备安装调试过程职业卫生管理措施建议

1)施工项目的职业病防护经费应纳入施工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2)建设单位应建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立专人负责对项目建设、施工期间的职业卫生进行管理,报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3)建设单位在外包工程项目合同的签订中,应当有职业卫生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包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4)建设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委托具有资质的体检单位对施工人员进行岗前体检,尤其是从事高温作业人员在高温季节来临前要进行高温作业人员体检。

5)建设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职业卫生负责人进行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施工单位对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教育。

6)建设单位对外包工程项目,应要求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和施工中使用的材料等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要按照《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规范》进行识别,采取相应职业病防护措施如实向作业人员进行告知。

7)建设单位应在施工现场入口处位置设置公告栏,在施工岗位设置警示标识和说明,使进入施工现场的相关人员知悉施工现场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后果和预防救援措施。

8)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结束后提供职业病防治施工总结报告。

9)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提供的相关材料:

a)证明材料

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影印件;

所有参与该项目施工的工程技术人员情况,包括姓名、专业背景、资质证书、在该项目中所承担的工作内容等;

职业病防护设施施工及施工过程中职业病防治总结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职业病防护设施工程概况、施工方案简述、特殊问题处理、工程质量及控制情况、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施工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施工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记录、人员职业卫生培训记录等,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制件。

b)承诺书

施工单位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职业病防护设施施工过程法律责任承诺书。

(10) 建设单位应要求监理单位提供的相关材料:

a)证明材料

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影印件;

所有参与拟建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施工监理的人员情况,包括姓名、专业背景、资质证书、在该项目中所承担的工作内容等;

职业病防护设施工程监理及施工过程职业病防治监理总结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职业病防护设施和施工过程职业病防治概况、监理组织机构、监理人员及设施投入情况、监理工作成效,并附设计变更、工程变更资料、监理指令性文件、各种签证资料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制件。

b)承诺书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职业病防护设施工程监理过程法律责任承诺书。

技术审查评审组评审意见

评审组

评审意见

1、《预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的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工作制度、岗位设置及人员数量等情况进行了描述;

2、《预评价报告》对施工过程中及建成后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工艺设备、技术材料等描述清晰;

3、《预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及建成后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对劳动者健康危害程度进行了分析和评价;

4、《预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类型判定正确;

5、《预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建成后拟设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体防护用品分析合理、评价正确;

6、《预评价报告》对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配置及有关制度分析合理、评价正确;

7、《预评价报告》针对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及建成后提出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建议合理、可行,能满足保护劳动者健康的要求;

8、《预评价报告》提出的结论正确。

9、评审组建议:

1)完善利旧工程的调查,核实劳动定员;

2)进一步完善放射防护及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的分析与评价;

3)完善外委作业的分析及职业病危害的防护建议。

评审组同意通过该《预评价报告》,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评审意见对《预评价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并请评审组成员进行复核和签字确认。建设单位应当将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工作过程形成书面报告留档、备查。

 

脚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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