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危害评价和检测业务网上公开信息表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莆田市城厢区昌德食品有限公司 |
地理位置 |
福建莆田华林经济开发区 |
联系人 |
吴元毅 |
项目名称 |
莆田市城厢区昌德食品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项目简介 |
莆田市城厢区昌德食品有限公司创建于2005年3月,2006年2月正式投产。公司现厂址位于福建莆田华林经济开发区,工程总投资1000万元,占地面积26097m2,建筑面积6707m2。是一家以生产、贸易为一体的私营企业,是福建省规模较大的专业生产食品添加剂琼脂的厂家。年生产琼脂条、琼脂粉各50t,目前共有员工67人,一线员工54人。 |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 | |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专业技术人员 |
现场调查:林友富、卢焕章 |
采样:肖永昌、卢焕章、林友富、娄云鹏 | |
检测:陈宇杰、张少铜、黄礼贤 | |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时间 |
现场调查:2018年3月2日 |
采样:2018年3月13日~15日、2018年4月17日~19日 | |
检测:2018年3月15日~22日、2018年4月17日~28日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
吴元毅 |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
粉尘:其他粉尘、珍珠岩粉尘; 化学因素:硫酸、氢氧化钠、氯气、氨、硫化氢、二氧化氮、次氯酸钠; 物理因素:高温、低温、噪声、工频电场。 |
检测结果 |
根据粉尘检测结果,作粉工在打粉机旁接触的粉尘和包装工在包装机旁接触的其他粉尘的超限倍数不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根据化学物质检测结果,该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硫酸、氨、二氧化氮、氢氧化钠、氯气、硫化氢浓度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根据噪声检测结果,除作粉工接触的接触的40小时等效A声级不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外,其他各岗位接触的40小时等效A声级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另外煮胶炉、氨站、污水处理站泵房产生的噪声值超过85dB(A),建议工人在这些区域巡检时佩戴耳塞。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
评价结论 |
企业的设备布局、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符合要求;总体布局、建筑卫生学、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辅助用室、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告知、职业卫生培训基本符合要求;职业健康监护、个人防护用品、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不符合要求。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规定,企业属于食品制造业,考虑该企业使用氢氧化钠、硫酸、氨等职业病危害较大的化学物质,且打粉车间的粉尘浓度和噪声强度超标,因此将该企业定为职业病危害较重的项目。 |
建 议 |
(1)职业病防护设施:应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打粉区的脉冲除尘器能够正常投入使用;建议该企业将打粉机隔离罩进行隔离,罩内采用负压,工人在罩口投料;在煮胶车间的煮胶池设置通风排气罩,如上吸罩;在化工原料储存库设置轴流风机进行自然通风。 (2)应急救援:应为污水处理工配备便携式硫化氢和氨有毒气体报警仪,报警值的设置应根据《工作场所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设置规范》(GBZ/T223-2009)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的要求;应在化工原料储存库、煮胶车间、污水处理站设置喷淋洗眼器,在化验室设施小型洗眼器。且服务半径满足15米的要求,喷淋洗眼器的冲洗水上的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的规定,并应为不间断供水;喷淋洗眼器的排水应纳入工业污水管网;应在化工原料储存库、煮胶车间和污水处理站设置急救药箱,且药箱内应配备防暑降温和中和酸碱所需的药品;应在化工原料储存库的氢氧化钠储罐设置围堰;报警仪应每年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检定,同时喷淋洗眼器应设置醒目标识,空气呼吸器需定期检查,并有检查记录;建议该企业在氨站、冷库配备温水防止低温冻伤。 (3)个体防护:应为作粉工配发防尘口罩、耳塞,为包装工配发防尘口罩;为仓管员、煮胶工、泡碱工、洗菜工、氨机房工、污水处理工配发耐酸碱手套。建议企业为其他工种的工人配备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企业应加强有关职业病防护用品使用方法的培训,落实个人防护用品的佩戴使用情况,并监督到位;企业应监督外包单位为外包工配备符合要求的防尘口罩。 (4)建筑卫生学:建议企业在化工原料储存库设置防腐蚀地面,如环氧树脂地面。 (5)辅助用室:应在煮胶车间、锅炉房、烘干车间设置浴室。淋浴器数量按每6个人使用一个计算。 (6)职业健康监护:企业应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和劳动者个人信息档案。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包括:①劳动者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婚姻、文化程度、嗜好等一般概况;②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③相应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④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⑤职业病诊疗等劳动者健康资料。劳动者个人信息档案的内容应包括:①劳动者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婚姻、文化程度、嗜好等情况;②劳动者职业史、既往病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③历次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④职业病诊疗资料;⑤需要存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其他有关资料;应定期安排生产作业工人进行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应督促外包单位对外包工的体检。 (7)职业卫生管理:应定期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应将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张贴在厂区入口的公示栏处进行告知;待日后组织职业健康体检后,应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员工,并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在与劳动者签订合同时,应附上劳动合同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书;应定期组织在岗员工进行职业卫生专题教育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培训学时应达8学时;应根据已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定期安排演练;生产车间应张贴职业病危害因素警示标识。应向当地安监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应将职业健康体检费用纳入职业病防治经费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