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新能源屏南发电有限公司屏南灵峰风电场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18-06-15 11:13:27    文字:【】【】【

职业危害评价和检测业务网上公开信息表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三峡新能源屏南发电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屏南灵峰风电场位于屏南县路下乡北部与南平建瓯市交界的山脊上

联系人

管峰

项目名称

三峡新能源屏南发电有限公司屏南灵峰风电场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

项目简介

拟建项目工程静态投资35621.95万元,工程动态投资36285.42万元。拟建项目由主体工程(20台单机容量为2.0MW风力发电机组、35kV集电线路、110kV升压站)以及配套辅助工程(给排水系统、事故排油系统、检维修等)组成。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专业技术人员

现场调查李宪东、朱娟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时间

现场调查:2018520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管峰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粉尘:砂轮磨尘、电焊烟尘、其他粉尘(矿物纤维粉尘)。

化学因素:六氟化硫及其分解产物、锰及其化合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臭氧、苯、甲苯、二甲苯、乙二醇、苯乙烯、硫化氢、氨、烷烃、环烷族饱和烃、芳香族不饱和烃。

物理因素:工频电场、噪声、微波、高温、低温、振动、紫外线

检测结果

/

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的规定,建设项目的行业代码为4415:风力发电;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第90号令)、《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规定,拟建项目属于其他电力生产,属于“职业病危害较重”的项目。

拟建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辅助用室、职业卫生专项投资等方面还存在不足,需根据报告提出的补充措施及建议在初步设计进行设计和完善,拟建项目若能在以后的设计、施工和正式投产中,将已考虑到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与本预评价报告中提出的建议均采取的前提下,拟建项目建成投产后,能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建    议

1职业病防护设施

给排水系统水泵、事故排油系统潜水泵等产生高噪声的设备应设置减振基座,减少噪声及振动

2应急救援

(1)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组建专业应急队伍,确定人员编制,至少配备1名急救人员,并对急救人员进行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

(2)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应制定《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高温中暑应急救援预案》等应急救援预案,并配套制定《高温中暑伤亡事故现场处置方案》、《密闭空间中毒窒息伤亡事故现场处置方案》、《苯、甲苯、二甲苯中毒伤亡事故现场处置方案》等现场处置方案。

3六氟化硫及其分解产物存在于户外SF6全封闭组合电器GIS正常情况下SF6处于全封闭状态。在巡检或日常维护时,应严格按《六氟化硫电气设备运行、试验及检修人员安全防护细则》(DL/T 639-2016)的有关要求执行,在通风良好的情况下进行,人员应穿戴好专用防护服、防毒面具等个人防护用品后再进行维护工作。

4)应升压站设置急救药箱,急救箱应当设置在便于劳动者取用的地点,并由专人负责定期检查与更新。

5)应急救援设施应有清晰的标识,并按照相关规定定期保养维护以确保其正常运行。

6)加强对应急救援的培训,并定期对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演练,并将演练情况记录在案并根据演练成效修改、补充、完善相关的应急救援预案,将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和现场应急行动紧密结合,提高应急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小事故后果对人员生命造成的危害。

7)进入密闭空间(如风机塔)进行检修、清理、喷漆作业时,要严格按《密闭空间作业职业病危害防护规范》进行管理,制定密闭空间职业危害防护控制计划、密闭空间作业准入程序和安全作业规程;明确密闭空间作业负责人、准入人和监护者的职责;在密闭空间外设置警示标识,告知密闭空间存在的危害。进行足够的通风换气后使用便携式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进行检测,检测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合格后方可进入,同时应对池内空气中的氧含量进行检测,如果无法保证密闭空间内空气中有毒气体的浓度能满足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应建议劳动者使用正压空气呼吸器等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8)用人单位应与地理位置合适、医疗救护能力达到要求的相关医院建立医疗救援救护合作协议,在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可以第一时间联系协议医院进行紧急医疗救护,保护作业人员身体健康。

3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拟建项目应按《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11651-2008、《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GB/T18664-2002、《呼吸防护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GB 2890-2009、《护听器的选择指南》GB/T23466-2009)、《风力发电劳动防护用品配备规范》(LD/T 50-2016等规定为作业人员配备职业病防护用品。

4建筑卫生学

(1)应按《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 50033-2013)和《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013)等规定要求,在初步设计阶级明确风机区照明的具体设置情况。

(2)2)35kV屋内配电装置室在夏季关闭风机,开启空调的情况下,在人员进入时,门与风机联锁,保证室内新风。

5辅助用室

根据《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的要求,拟建项目的车间卫生特征等级属于4级。

(1)浴室、盥洗室、厕所的设计,应按劳动者最多的班组人数进行设计。存衣室的设计应按车间劳动者实际总数计算。

(2)在升压站设置集中浴室,浴室可由更衣间、洗浴间和管理间组成。浴室内至少设1个淋浴器。

(3)更/存衣柜可设在休息室内适当地点。

(4)升压站内应设盥洗室或盥洗设备,至少设置1个盥洗水龙头

(5)厕所不宜距工作地点过远,并应有排臭、防蝇措施。厕所一般应为水冲式,同时应设洗手池、洗污池。厕所的蹲位数应按使用人数设计,根据拟建项目的劳动定员,男厕所至少设l个蹲位,小便器的数量与蹲位的数量相同;女厕所至少设l个蹲位。

(6)拟建项目应根据生产特点和实际需要设置休息室或者休息区,休息室内应设置清洁饮水设施。

(7)工作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工作场所不得住人,不得在工作场所饮食;每班下班后工人应洗澡、换洗工作服。

6职业卫生管理

(1)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2)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3)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应制定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包括《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等。应制定各岗位操作规程,各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应经科学论证,并与岗位职责相对应,其内容应包括职业卫生防护的内容。

(4)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包括:a) 劳动者的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性有害因素接触史b)相应工作场所职业性有害因素监测结果;c)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d)职业病诊疗等相关资料。企业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包括:a)职业健康检查委托书;b)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报告和评价报告;c)职业病报告卡d)企业对疑似职业病、职业病患者和职业禁忌证者的处理意见和安置记录;e)企业在职业健康检查中提供的其他资料和职业健康检蜜机构记录整理的相关资料;f)国家职业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资料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有专人负责管理,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妥善保存。

(5)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6)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

(7)建设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接受职业卫生培训,并组织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用人单位主要负人主要培训内容: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行政 法规和规章,职业病危害防治基础知识,结合行业特点的职业卫生管理要求和措施等。初次培训不得少于16学时,继续教育不得少于8学时。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主要培训内容: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标准,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主要职业病危害囚素及防控措施,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维护与管理,职业卫生管要求和措施等.初次培训不得少于16学时,继续教育不得少于8学时。职业病危害监测人员的培训,可以参照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要求执行。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以及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继续教育的周期为一年用人单位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或者转岗导致劳动者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发生变化时,要对劳动者重新进行职业卫生培训,视作继续教育。劳动者职业卫生培训应包括定期的新进员工和在岗员工的培训, 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要求,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施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发生事故时如何采取应急救援措施,职业中毒现场自救.互的急救方法,开展群防群治,增加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培训工作要建立相关工作台账记录备查。

(8)应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的要求,明确上岗前检查、在岗期间定期检查、离岗时检查的组织安排计划。确保所有一线接害人员都能按规定享有职业健康监护权利,并建立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时做好高温、噪声等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员工及从事高处作业、电工作业员工职业禁忌证的筛查。在岗期间应重点对接触这几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人安排定期检查,发现有职业禁忌证的工人后应及时进行复查或调岗处理等处置。

(9)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10)为劳动者个人提供符合要求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11)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2)职业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要求的其他管理措施。

7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

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按照职业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要求,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设计依据;②建设项目概况及工程分析;③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及危害程度预测;④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施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分布,并对防控性能进行分析;⑤辅助用室及卫生设施的设置情况;⑥对预评价报告中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施、防护措施及对策措施采纳情况的说明;⑦职业病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施投资预算明细表;⑧职业病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施可以达到的预期效果及评价。

8职业卫生专项经费概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其它有关规定和要求,拟建项目对职业卫生专项经费的投入概算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主要生产环节职业卫生专项防护设施预算:车间卫生用室及其室内设施、防毒设施、应急救援设施等。

(2)职业病危害评价,包括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所需费用。

(3)投产后所需的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生产作业环境检测与评价、职业卫生培训费用、职工职业健康监护和职业病病人的诊疗、补偿等预防职业病危害的开支费用。

9外委作业管理

拟建项目生产过程涉及外委作业,外委作业主要包括污水处理装置、生活污水池等的维修清淤工作、事故油池的维修清淤工作及设备大修工作等。建设单位应严格审查外委作业单位的有关资质,不得将职业病危害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的单位。

外委单位作业人员应纳入建设单位职业卫生管理范围,建设单位应重视外委作业人员的职业卫生管理,明确告知外委作业过程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及相应的风险,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并加强外委作业人员的职业病危害防护,为其发放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加强外委作业过程的监管,督促外委作业人员严格按照相关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督促外委单位对外委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上岗前、在岗期间及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遭受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及时进行救治。

10建设项目建设施工过程职业卫生管理补充措施

(1)施工单位应建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立专人负责对项目建设、施工期间的职业卫生进行管理,报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2)施工单位在发包合同的签订中,应当有职业卫生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包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3)施工项目建设施工中施工单位应委托具有资质的体检单位对施工人员进行岗前体检,尤其是从事高温作业人员在高温季节来临前的职业健康体检。

(4)施工单位应对职业卫生负责人进行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对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教育。

(5)施工单位对发包的项目,应要求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和施工中使用的材料等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要按照《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规范》进行识别,采取相应职业病防护措施并如实向作业人员进行告知。

(6)项目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公告栏,在施工岗位设置警示标识和说明,使进入施工现场的相关人员知悉施工现场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后果和预防救援措施。

(7)建设单位在拟建项目施工招标、合同管理及具体施工过程中应履行的职业卫生监管职责。

(8)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提供的相关材料:

①证明材料

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影印件;

所有参与拟建项目施工的工程技术人员情况,包括姓名、专业背景、资质证书、在拟建项目中所承担的工作内容等;

职业病防护设施施工及施工过程中职业病防治总结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职业病防护设施工程概况、施工方案简述、特殊问题处理、工程质量及控制情况、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施工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施工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记录、人员职业卫生培训记录等,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②承诺书

施工单位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职业病防护设施施工过程法律责任承诺书。

9建设单位应要求监理单位提供的相关材料:

①证明材料

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影印件;

所有参与拟建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施工监理的人员情况,包括姓名、专业背景、资质证书、在拟建项目中所承担的工作内容等;

职业病防护设施工程监理及施工过程职业病防治监理总结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职业病防护设施和施工过程职业病防治概况、监理组织机构、监理人员及设施投入情况、监理工作成效,并附设计变更、工程变更资料、监理指令性文件、各种签证资料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②承诺书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职业病防护设施工程监理过程法律责任承诺书。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专家组

评审意见

 

1、《预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的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工作制度、岗位设置及人员数量等情况进行了描述;

2、《预评价报告》对施工过程中及建成后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工艺设备、技术材料等进行了描述;

3、《预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及建成后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对劳动者健康危害程度的分析与评价符合要求;

4、《预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类型判定正确;

5、《预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建成后拟设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体防护用品进行了分析与评价;

6、《预评价报告》对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配置及有关制度建议符合要求;

7、《预评价报告》针对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及建成后提出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建议基本可行;

8、《预评价报告》提出的结论正确。

9、评审组建议:

1)细化劳动定员及工作内容;

2)补充识别污水处理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3)完善巡检人员配备的个体防护用品。

评审组同意通过该《预评价报告》,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评审意见对《预评价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并请评审组成员进行复核和签字确认。建设单位应当将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工作过程形成书面报告留档、备查。

 

脚注信息
版权所有 Copyright(C)2016-2019 福建中检康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闽ICP备202300900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