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映柔性显示创新研究中心实验室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18-04-28 15:10:04    文字:【】【】【

职业危害评价和检测业务网上公开信息表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福州市马尾区儒江西路6号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联系人

林容

项目名称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映柔性显示创新研究中心实验室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

项目简介

拟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栋实验厂房(实验区、药供房、特气房、配电室)购置软硬件设备,研发新型柔性显示技术,将AMOLED提升至柔性AMOLED/QLED,年实验新型柔性AMOLED/QLED240片。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专业技术人员

现场调查:钱新军、司圣乾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时间

现场调查:201821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林容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粉尘:铝尘、二氧化钛粉尘

化学因素:钼酸铵、氨气、钼、氧化镓铟锌、氧化铟锡、氟化锂、三氟化氮、四氟化碳、酚醛树脂、六氟化硫及其分解产物、氯气、磷酸、乙酸、草酸、乙醇胺;

物理因素:高频电磁场、紫外线、高温

检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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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

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规定,拟建项目属于二十六类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属于职业病危害较重项目。

拟建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体防护、应急救援、建筑卫生学、辅助用室、职业卫生管理、职业卫生专项经费等方面还存在不足,需根据报告提出的措施及建议在初步设计进行设计和完善,拟建项目若能在以后的设计、施工和正式投产中,将已考虑到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与本评价报告中提出的建议均采取的前提下,拟建项目建成投产后,能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建    议

1职业病防护设施

薄膜、蒸镀设备观察窗设置防紫外线玻璃并设置挡板,不观察时挡板关闭。

2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拟建项目建成投产后应按照规范为作业人员配备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3 应急救援措施

1)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组建专业应急队伍,制定《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应急救援预案,并配套制定《氨中毒伤亡事故现场处置方案》、《氯气中毒伤亡事故现场处置方案》、《酸灼伤事故现场处置方案》等现场处置方案。

2)在药供房、蚀刻区、清洗区、薄膜区等处设置洗眼喷淋装置(使用半径15m)、应急撤离通道、必要的泄险区。在药供房场所设置围堰。特气房顶设置风向标。特气房、干蚀刻、薄膜设备旁设置氨、氯气检测报警仪并与事故通风系统连锁,报警值设置为:氨预报值15mg/m3,报警值:30mg/m3;氯气预报值0.5mg/m3,报警值:1mg/m3。特气房、干蚀刻、薄膜设备应当设置红色区域警示线,其他使用有毒物品工作场所应当设置黄色区域警示线,警示线设在生产、使用有毒物品的车间周围外缘不少于30cm处,警示线宽度不少于10cm

3)实验区、药供房、特气房设置气防柜、急救药箱,数量各为1个。

4)应急救援设施应有清晰的标识,并按照相关规定定期保养维护以确保其正常运行。

5)加强对应急救援的培训,并定期对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演练,并将演练情况记录在案并根据演练成效修改、补充、完善相关的应急救援预案,将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和现场应急行动紧密结合,提高应急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小事故后果对人员生命造成的危害。同时,应对应急救援依托的医疗机构进行医疗救治能力的评估,以明确是否具备有关的应急救援医疗救治能力。

4 建筑卫生学

1)工作场所的新风应来自室外,新风口应设置在空气清洁区,综合厂房洁净室的人均新风量应≥40m3/h

2)洁净室温度设定:冬季≤22℃,夏季为24℃左右;湿度设定:冬季30~50%,夏季40~70%

3)在照明设计中应根据拟建项目生产区各房间或场所不同的实际需求并依据国家标准GB-50034-2013《建筑照明设计标准》确定各场所的照度值。

5 辅助用室

根据《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的要求,拟建项目的车间卫生特征等级属于3级。

1)浴室、盥洗室、厕所的设计,应按49人进行设计。存衣室的设计应按车间劳动者实际总数计算。

2)在厂房内设置集中浴室,浴室可由更衣间、洗浴间和管理间组成。浴室内至少设2个淋浴器。

3)更/存衣柜可设在休息室内适当地点。

4)厂房内应设盥洗室或盥洗设备,至少设置2个盥洗水龙头。

5)厕所不宜距工作地点过远,并应有排臭、防蝇措施。厕所一般应为水冲式,同时应设洗手池、洗污池。厕所的蹲位数应按使用人数设计,根据拟建项目的劳动定员,男厕所至少设2个蹲位,小便器的数量与蹲位的数量相同;女厕所至少设2个蹲位。

6)拟建项目应根据生产特点和实际需要设置休息室或者休息区,休息室内应设置清洁饮水设施。

7)工作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工作场所不得住人,不得在工作场所饮食;每班下班后工人应洗澡、换洗工作服。

6职业卫生管理

1)拟建项目作业场所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 158-2003)、《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的规定,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的位置及类型。

2)应保障职业卫生培训所需的资金投入,将职业卫生培训费用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要把职业卫生培训纳入本单位职业病防治计划、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体系,制定实施方案,落实责任人员。用人单位要根据行业和岗位特点,制定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和培训学时,确保培训取得实效。没有能力组织职业卫生培训的用人单位,可以委托培训机构开展职业卫生培训机构。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主要培训内容: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职业病危害防治基础知识,结合行业特点的职业卫生管理要求和措施等。初次培训不得少于16学时,继续教育不得少于8学时。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主要培训内容: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标准,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防控措施,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维护与管理,职业卫生管理要求和措施等。初次培训不得少于16学时,继续教育不得少于8学时。职业病危害监测人员的培训,可以参照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要求执行。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主要培训内容:国家职业病防治法规基本知识,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所从事岗位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和防范措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劳动者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与义务等。初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继续教育不得少于4课时。以上三类人员继续教育的周期为一年。用人单位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或者转岗导致劳动者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发生变化时,要对劳动者重新进行职业卫生培训,视作继续教育。

3)建设单位应根据《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内容应包括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职业卫生管理档案、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档案、建设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法律法规规章要求的其他文件。

4)建设单位应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中毒危害的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欺骗。劳动者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建设单位应当依照规定,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有关条款。

5)制定化学品作业岗位操作规程。

6)拟建项目运行后,应加强对设备、管道的日常维护,保持管道、接口处的密闭,防止物料“跑、冒、滴、漏”;对药供房、特气房、生产区等设备、管道进行日常维护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重视设备维护人员的个体防护工作,在保证种类齐全、正确发放的基础上,加强监督,确保正确使用。7 职业卫生专项经费概算的补充措施

1)应将职业卫生专项经费单独列出。

2)拟建项目职业卫生专项经费应包括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的组织工作经费、防护设施建设与维护、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工作场所职业卫生检测评价、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设备购买、职业卫生宣传培训、职工健康监护、职业病人诊疗、警示标识等。

8建设项目建设施工过程职业卫生管理补充措施建议

1)施工项目的职业病防护专项经费应纳入施工项目工程预算,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2)建设单位应建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立专人负责对项目建设、施工期间的职业卫生进行管理,报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3)建设单位在外包工程项目合同的签订中,应当有职业危害预防和控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包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4)建设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岗前体检,尤其是从事高温作业人员在高温季节来临前要进行高温作业人员体检。

5)施工单位的职业卫生负责人进行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施工单位对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教育。

6)建设单位对外包工程项目,应要求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和施工中使用的材料等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要按照《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规范》进行识别,采取相应职业病防护措施如实向作业人员进行告知。

7)建设单位应在施工现场入口处位置设置公告栏,在施工岗位设置警示标识和说明,使进入施工现场的相关人员知悉施工现场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后果和预防救援措施。

8)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结束后提供职业病防治施工总结报告。

9)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提供的相关材料:

a)证明材料

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影印件;

所有参与该项目施工的工程技术人员情况,包括姓名、专业背景、资质证书、在该项目中所承担的工作内容等;

职业病防护设施施工及施工过程中职业病防治总结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职业病防护设施工程概况、施工方案简述、特殊问题处理、工程质量及控制情况、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施工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施工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记录、人员职业卫生培训记录等,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制件。

b)承诺书

施工单位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职业病防护设施施工过程法律责任承诺书。

10)建设单位应要求监理单位提供的相关材料:

a)证明材料

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影印件;

所有参与拟建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施工监理的人员情况,包括姓名、专业背景、资质证书、在该项目中所承担的工作内容等;

职业病防护设施工程监理及施工过程职业病防治监理总结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职业病防护设施和施工过程职业病防治概况、监理组织机构、监理人员及设施投入情况、监理工作成效,并附设计变更、工程变更资料、监理指令性文件、各种签证资料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制件。

b)承诺书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职业病防护设施工程监理过程法律责任承诺书。

11)拟建项目建设期及投产后应将工业探伤作业委托给具有资质的单位,并要求做好个体防护。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专家组

评审意见

 

1.《预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的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工作制度、岗位设置及人员数量等情况描述清晰;

2.《预评价报告》对施工过程中及建成后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工艺设备、技术材料等进行了描述;

3.《预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及建成后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对劳动者健康危害程度进行了分析和评价;

4.《预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类型判定正确;

5.《预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建成后拟设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体防护用品进行了分析与评价;

6.《预评价报告》对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配置及有关制度建议符合要求;

7.《预评价报告》针对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及建成后提出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建议合理、可行;

8.《预评价报告》提出的结论正确。

9.评审组建议:

1)完善原有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情况的描述;

2)完善类比企业的调查与分析;

3)补充检维修作业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防护建议。

评审组同意通过该《预评价报告》,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评审意见对《预评价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并请评审组成员进行复核和签字确认。建设单位应当将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工作过程形成书面报告留档、备查。

 

脚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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