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危害评价和检测业务网上公开信息表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厦门销售分公司 |
地理位置 |
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厦成高速公路海沧收费东区 |
联系人 |
邱毅刚 |
项目名称 |
厦门中油路桥油品经销有限公司厦成海沧收费东加油站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
项目简介 |
拟建项目由4个容积为30m3的油罐(其中2个储存0#柴油,1个储存92#汽油,1个储存95#汽油)以及6台加油机组成。预计年销售汽油2500t、柴油2500t。 |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 | |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专业技术人员 |
现场调查:林友富、肖永昌 |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时间 |
现场调查:2018年1月5日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
邱毅刚 |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
化学因素:汽油、柴油、苯、甲苯、二甲苯、甲基叔丁基醚、硫化氢、氨、一氧化碳、氮氧化物、二氧化硫; 物理因素:噪声、夏季高温。 |
检测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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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
评价结论 |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汽车加油站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有关问题的复函》(安监总厅安健函[2015]59号)的相关规定,新建、改建和扩建汽车加油站,属于可能产生一般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将本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工作过程形成书面报告备查。 综上所述,根据可研,拟建项目基本执行了我国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的有关规定。拟建项目在今后工程的设计、工程建设及试运行中,若能将可研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本评价报告中提出的补充措施建议予以落实,预计项目建成后,拟建项目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能够得到有效预防和控制,拟建项目能够满足国家对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的要求。 |
建 议 |
1.1 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1)建议根据评价报告5.2节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分析与评价中表5-2,为各岗位工人配备防护用品。 (2)应根据各岗位的特点发放劳保用品的种类,包括一般劳保用品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并明确防护用品型号、参数及发放频次。 1.2 应急救援 (1)应明确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站)的建立和人员定员。 (2)清淤作业时,需进行强制通风,确保氧浓度达到要求,有害物质浓度降低到可接受水平时方可进行作业。作业时,应为清淤人员发放符合要求的呼吸防护用品,并配备一名监护人员。 (3)建议在作业现场设置一套喷淋、洗眼装置,服务半径不能超过15米。 (4)在加油站区应设置泄险区。泄险区应低位设置且有防透水层,泄漏物质和冲洗水应集中纳入工业废水处理系统。 (5)拟建项目埋地油罐检维修时,应先对有限空间内的氧气含量进行检测,并设置移动式轴流风机进行通风,并实施由专人实时监护,必要时佩戴携气式的防毒面具。 (6)建议配备便携式可燃气体报警仪或四合一气体检测仪(氧气、一氧化碳、硫化氢、可燃气体)。 1.3 辅助用室 对拟建项目可研未明确阐述的辅助用室设置的相关内容,提出以下补充措施: (1)应明确盥洗室、厕所等辅助用室的设置情况。宜在站房附近设集中浴室,盥洗龙头可设置一个,男厕所可设置一个蹲位和一个小便器,女厕所可设置一个蹲位。 (2)站内应设盥洗室或盥洗设备,盥洗水龙头的数量可按大等于1个的数量设计。 1.4 职业健康监护 建议企业做好工人上岗前、在岗期间及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并及时更新健康管理档案。职业健康检查应由具有职业健康检查能力并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承担。 由于类比企业未对高温进行体检,本项目在实施阶段必须注意在夏季高温季节来临前,对员工进行高温体检。 1.5 职业卫生管理 (1)应完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内容,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包括下列内容:①劳动者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婚姻、文化程度、嗜好等情况;②劳动者职业史、既往病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③历次职业健康检查。 (2)应制定《汽油(柴油)中毒应急救援预案》、《硫化氢中毒应急救援预案》、《密闭空间应急救援预案》等,并定期进行演练。 1.6 职业卫生专项投资 拟建项目应将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的组织工作经费、防护设施建设与维护、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工作场所职业卫生检测、职业卫生培训、职工健康监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警示标识、工伤保险等费用纳入企业经费概算中。 1.7 外包工的职业病危害防护 拟建项目清淤工为外包人员(外包单位应具有职业病防护能力),可研未明确人员定员。项目建成后,外包工应纳入职业卫生管理范围,建设单位应重视外包工的职业卫生管理,加强外包工的职业病危害防护,为其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安排职业健康检查(上岗前、在岗期间及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遭受事故伤害时及时进行救治,同时将职业病防治相关内容写入外包合同,纳入企业职业病防治监管范畴。 1.8 建设项目建设施工过程职业卫生管理补充措施建议 (1)施工项目的职业病防护经费应纳入施工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2)建设单位应建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立专人负责对项目建设、施工期间的职业卫生进行管理,报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3)建设单位在外包工程项目合同的签订中,应当有职业卫生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包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4)建设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委托具有资质的体检单位对施工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体检,尤其是从事高温作业人员在高温季节来临前要进行高温作业人员体检。 (5)应针对施工期可能存在的急性事故制定应急救援预案。 (6)建设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职业卫生负责人进行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施工单位对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教育。 (7)建设单位对外包工程项目,应要求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和施工中使用的材料等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要按照《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规范》进行识别,采取相应职业病防护措施如实向作业人员进行告知。 (8)建设单位应在施工现场入口处位置设置公告栏,在施工岗位设置警示标识和说明,使进入施工现场的相关人员知悉施工现场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后果和预防救援措施。 (9)施工及设备安装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出具职业病防治施工总结报告。 |
技术审查评审组评审意见 | |
评审组 评审意见 |
一、《预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工作制度、岗位设置及人员数量等情况描述清晰; 二、《预评价报告》对施工过程中及建成后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工艺设备、技术材料等进行了描述; 三、《预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及建成后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对劳动者健康危害程度进行了分析和评价; 四、《预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类型判定正确; 五、《预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建成后拟设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体防护用品进行了分析与评价; 六、《预评价报告》对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配置及有关制度建议符合要求; 七、《预评价报告》针对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及建成后提出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建议基本合理、可行; 八、《预评价报告》提出的结论正确。 九、评审组建议: (1)补充建设单位已有的职业卫生管理体系内容并进行分析评价,提出建议; (2)补充埋地罐的清罐作业职业病危害分析、评价及应急措施建议。 评审组同意通过该《预评价报告》,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评审组及个人意见对《预评价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后存档备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