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危害评价和检测业务网上公开信息表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福建凯航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
地理位置 |
福建省长乐市营前镇 |
联系人 |
林艳华 |
项目名称 |
福建凯航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废钢加工生产线项目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
项目简介 |
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拆除码头原有仓库、综合楼、材料库和维修站等,建设主生产车间、地磅房、办公楼、水处理设施、主电室、机修间等。该项目年可处理80万吨废不锈钢,回收废钢颗粒78.2万吨和废有色金属(铜、铝等)4000吨。该项目总投资4亿元,劳动定员109人。 |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 |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专业技术人员 |
现场调查:林鑫融、钟婷玉 |
采样:林鑫融、谢炳熔 | |
检测:陈宇杰、张少铜 | |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时间 |
现场调查:2017年9月7日 |
采样:2018年1月15日—2018年1月18日、2018年3月8日 | |
检测:2018年1月15日—2018年1月18日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
林艳华 |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
粉尘:其他粉尘(氧化铁粉尘等)、电焊烟尘; 化学因素:非甲烷总烃、锰及其化合物、氮氧化物、臭氧、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物理因素:噪声、高温、紫外线、工频电场。 |
检测结果 |
该项目破碎线普工接触的分选作业处粉尘短时间浓度超过职业接触限值要求,破碎线主操、钳工,料场打压块工、普工、抓机工、铲车工、行车工接触的粉尘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中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该项目料场打压块工和破碎线钳工接触的40小时等效噪声值LEX,w不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破碎线普工、料场普工、抓机工、行车工、铲车工接触的40小时等效噪声值LEX,w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要求。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
评价结论 |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规定,建设项目属于《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版)》的规定中“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行业,属于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 该项目在正常生产过程中,采取了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所提对策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能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
建 议 |
1、职业卫生管理 (1)建设单位应完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和检测评价档案以及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包含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材料; (2)建设单位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3)建设单位应进行自主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 2、职业健康监护 (1)建设单位应组织所有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体检; (2)对体检异常的员工应及时安排复查; (3)对接触噪声的岗位,如钳工、打压块工进行噪声职业健康体检。 |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
专家组 评审意见 |
一、专家组对《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1、建设项目概况清晰,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工艺设备、原辅材料等进行了描述; 2、职业病防护设施已委托设计; 3、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进行了分析; 4、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 5、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危害程度分析正确; 6、对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措施进行了分析评价; 7、对职业健康监护状况进行了分析评价; 8、事故预防和应急措施基本满足要求; 9、对正常生产后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治效果预期分析正确; 10、职业病防护补充措施及建议基本合理、可行; 11、评价结论正确。 12、《控评报告》修改建议: (1)完善原辅材料描述; (2)细化职业病防护设施调查; (3)完善职业健康监护状况分析与评价。 验收组同意通过《控评报告》,建设单位须按验收组意见对《控评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并请验收组成员复核并签字确认后,存档以备查。 二、专家组对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竣工验收意见 1、设置了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了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2、制定了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3、建立了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建立了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5、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 6、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接受了职业卫生培训,并组织劳动者进行了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 7、组织部分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 8、在醒目位置设置了职业病危害防治公告栏; 9、为劳动者个人提供了职业病防护用品; 10、建立了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1、整改建议: (1)规范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的设置; (2)完善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 (3)完善职业卫生档案; (4)增加非金属下料口密闭防尘设施; (5)加强工作场所粉尘清理,减少二次扬尘。 验收组同意通过该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建设单位需按验收组意见及修改后的《控评报告》对职业病防护设施及管理措施进行整改,形成整改报告,并请验收组成员复核并签字确认后存档以备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