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危害评价和检测业务网上公开信息表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福州销售分公司连江江南加油站 |
地理位置 |
连江县江南乡魁岐村国道104线两侧 |
联系人 |
吕恩典 |
项目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福州销售分公司连江江南加油站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项目简介 |
该加油站主要设施包括:一个埋地油罐区、一座加油棚、一座站房(储藏间、休息室、办公室1、储物间、办公室2、便利店、仓库、厕所)、发电机房,站内设置6台加油机(其中4台为单机2枪,另2台为单机4枪),共16把枪。油罐区现设置5个油罐,92#汽油罐和98#汽油罐各1个,容积均为30m3,95#汽油罐1个,容积为50m3,0#柴油罐2个(1个容积为30m3,另1个容积为50m3)。该加油站目前总人数为9人。汽油、柴油年销量分别为1877.01吨和183.3吨。 |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 | |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专业技术人员 |
现场调查:李宪东、苏小云 |
采样:李宪东、苏小云 | |
检测:黄礼贤、张祝燕 | |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时间 |
现场调查:2017年12月19日 |
采样:2017年12月19日~21日 | |
检测:2017年12月23日-12月24日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
吕恩典 |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
化学因素:汽油、苯、甲苯、二甲苯。 |
检测结果 |
由检测结果可知,加油工和值班经理接触的苯、甲苯、二甲苯和汽油的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和短时间接触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
评价结论 |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汽车加油站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有关问题的复函》(安监总厅安健函[2015]59号)的相关规定,汽车加油站属于可能产生一般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该加油站应按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进行管理。 该企业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辅助用室等内容符合要求,职业健康监护和职业卫生管理等基本符合。 |
建 议 |
(1)站长应进行汽油、高温、噪声项目的职业健康检查;加油员应进行汽油、高温项目的职业健康检查。 (2)工作场所醒目位置应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企业应设置的警示标识及中文警示说明见评价报告表13-1。 (3)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内容应完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包括下列内容:①劳动者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婚姻、文化程度、嗜好等情况;②劳动者职业史、既往病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③历次职业健康检查。另外,应逐步完善已建立的职业卫生档案内容,并对档案进行规范管理。 (4)逐步改善离岗体检工作落实与离岗体检相关档案,对准备离职的员工应当在劳动者离岗前30日内组织劳动者进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另外,劳动者离岗前90日内的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是可以视为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5)逐步完善已建立的职业卫生档案内容,并对档案进行规范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