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危害评价和检测业务网上公开信息表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莆田市城厢区城南加油站有限公司 |
地理位置 |
莆田市城厢区天九湾天妃路500米处 |
联系人 |
方劲强 |
项目名称 |
莆田市城厢区城南加油站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项目简介 |
莆田市城厢区城南加油站有限公司位于莆田市城厢区天九湾天妃路500米处。该加油站主要设施包括:一个埋地油罐区、一座加油棚及一座站房(发电机房、配电房、仓库、厕所、便利店、管控室、站长室)。站内设置6台加油机(均为单机4枪)。油罐区现设置6个油罐(其中2个停用),现使用的有0#柴油罐1个,容积为30m3;92#汽油罐1个,95#汽油罐1个,98#汽油罐1个,容积均为30m3。该加油站目前总人数为17人。汽油、柴油年销量分别为1800t和600t。 |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 | |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专业技术人员 |
现场调查:苏小云、郭秋华 |
采样:苏小云、郭秋华 | |
检测:黄礼贤、张祝燕 | |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时间 |
现场调查:2017年12月21日 |
采样:2017年12月22日~24日 | |
检测:2017年12月26日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
谢军亚 |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
企业工作场所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汽油、柴油、苯、甲苯、二甲苯、甲基叔丁基醚、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噪声。 |
检测结果 |
加油员、领班和卸油工接触的苯、甲苯、二甲苯和汽油浓度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领班接触噪声(40小时等效声级)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
评价结论 |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汽车加油站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有关问题的复函》(安监总厅安健函[2015]59号)的相关规定,汽车加油站属于可能产生一般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该加油站应按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进行管理。 该企业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建筑卫生学、职业病防护设施、辅助用室等内容符合要求,个人防护用品、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管理基本符合要求。 |
建 议 |
一、整改性意见 (1)发电机房应配备耳塞(耳罩),在启动发电机前应佩戴耳塞(耳罩)。 (2)工作场所醒目位置应设置公告栏,张贴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等内容。 (3)应针对已制定《油品泄漏现场处置方案》和《高温中暑应急预案》进行应急演练。 (4)将公告栏、警示标识、职业病危害告知卡、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个人防护用品等费用纳入职业病危害防治经费中。 (5)应完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内容,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包括下列内容:①劳动者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婚姻、文化程度、嗜好等情况;②劳动者职业史、既往病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③历次职业健康检查。 二、持续改进性意见 (1)应定期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 (2)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在岗劳动者,应定期组织其进行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对新入职、在岗或转岗人员应进行职业卫生知识相关培训。 (3)对已制定的高温职业健康检查计划,应在夏季高温季节来临前,积极落实,开展针对高温的体检工作。 (4)逐步改善离岗体检工作落实与离岗体检相关档案,对准备离职的员工应当在劳动者离岗前30日内组织劳动者进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另外,劳动者离岗前90日内的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是可以视为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5)逐步完善已建立的职业卫生档案内容,并对档案进行规范管理。 三、预防性告知 用人单位应当对新员工或转岗员工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