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危害评价和检测业务网上公开信息表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长乐恒申合纤科技有限公司 | ||
地理位置 |
长乐市文武砂、湖文路二战至四站路段西侧 | ||
联系人 |
吴丽丽 | ||
项目名称 |
长乐恒申合纤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差别化锦纶长丝生产项目 | ||
项目简介 |
建设项目于2013年5月开工建设,2015年3月20日完工并投入试运行。形成FDY(全延伸丝)、HOY(高取向丝)、POY(预取向丝)和FDY母丝(全延伸母丝)锦纶丝3.5万吨/年生产能力和DTY加弹纤维锦纶长丝2.5万吨/年生产能力。 | ||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 | |||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专业技术人员 |
现场调查:钟婷玉、林鑫融、朱娟 | ||
采样:钟婷玉、林鑫融、谢炳熔 | |||
检测:陈宇杰、蔡祺凡、黄礼贤、张祝燕 | |||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时间 |
现场调查:2017年8月17日 | ||
采样:2017年8月29日—31日、2018年1月5日 | |||
检测:2017年9月2日—9月16日、2018年1月15日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
吴丽丽 | ||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
粉尘:其他粉尘、电焊烟尘; 化学因素:己内酰胺、联苯、联苯醚、锰及其化合物、氮氧化物、臭氧、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三氟二氯乙烷、氮气; 物理因素:噪声、高温、紫外线、工频电场。 | ||
检测结果 |
建设项目本次各工种检测的其他粉尘、联苯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 建设项目本次检测的所有工种接触噪声、高温、工频电场的暴露强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要求。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
评价结论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版)》“合成纤维制造”行业,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该项目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在正常生产过程中,该项目采取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所提对策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能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 ||
建 议 |
2、职业卫生管理 (1)完善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包含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材料; (2)在今后的职业卫生管理中,应每年委托有相关资质的职业卫生检测机构进行定期检测。并逐步完善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定期监测; (3)加强工人,特别是卷绕工、冰机空压工。佩戴个体防护用品的监督与培训。 3职业健康监护 (1)应组织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体检; (2)对体检异常的员工应进行复查; (3)纺丝工应安排高温的职业健康体检、加料工应安排粉尘的职业健康体检、冰机空压工应安排噪声职业健康体检。 | ||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
专家组 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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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专家组对《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1.建设项目概况清晰,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工艺设备、原辅材料等进行了描述; 2.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情况进行了分析; 3.对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进行了分析; 4.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 5.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危害程度分析正确; 6.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和管理人员配置合理; 7.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基本满足相关要求并得到落实; 8.职业健康监护基本落实; 9.事故预防和应急措施基本满足要求; 10.正常生产后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治效果预期分析正确; 11.对策措施和建议合理、可行; 12.评价结论正确。 13.《控评报告》修改建议: (1)梳理完善评价依据; (2)补充纺丝箱体单体抽吸罩控制风速的检测及评价; (3)补充使用联苯应急救援设施的分析评价。 评审组同意通过《控评报告》,建设单位须按评审组意见对《控评报告》进行修改,经评审组成员确认后,由建设单位存档备查。 二、专家组对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竣工验收意见 1.设置了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了专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2.制定了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3.建立了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建立了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5.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检测工作; 6.对工作场所进行了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 7.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接受了职业卫生培训,并组织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 8.按照规定组织了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了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 9.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10.为劳动者个人提供符合要求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11.建立了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2.整改建议: (1)完善职业病危害因素警示标识的设置; (2)完善职业卫生档案。 评审组同意通过该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建设单位需按评审组意见及修改后《控评报告》对职业病防护设施及管理措施进行整改,形成整改报告,经评审组成员确认后,由建设单位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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