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港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福州港江阴港区1#泊位A9-A10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改造工程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18-01-11 08:59:20    文字:【】【】【

职业危害评价和检测业务网上公开信息表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福州新港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福建省福清市江阴半岛壁头角海域,兴化湾中部北岸

联系人

姚道鑫

项目名称

福州新港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福州港江阴港区1#泊位A9-A10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改造工程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该项目范围主要是A9-A10堆场装卸的集装箱货品包括第3类(易燃液体)、第5.1类(氧化剂)、第8类(腐蚀性物质)、第9类(杂类危险货物),供电、给排水、机修、办公室、辅助用房(食堂、宿舍等)依托原有工程。项目总投资为:1150万元设计能力为暂存285个标准箱;建设内容为将原A9-A10集装箱普通重箱箱区改造为A9-A10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专业技术人员

现场调查:林友富、李宪东

采样:李宪东、娄云鹏

检测:黄礼贤、陈宇杰、蔡祺凡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时间

现场调查:2017118

采样:2017118日—10122-4

检测:2017118日—1114125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姚道鑫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化学因素乙酸乙酯、丁酮、苯、甲苯、二甲苯、氢氟酸、二氟化氢铵、磷酸、乙酸、甲基环己烷、硫氰化钠、非甲烷总烃、一氧化碳、二氧化硫、一氧化氮、二氧化氮锰及其化合物、臭氧;

物理因素噪声、高温、超高频辐射

检测结果

该项目各工种接触的二氧化氮、二氧化硫、一氧化碳丁酮、乙酸乙酯、氢氟酸、磷酸、乙酸的浓度均能够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中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该项目各工种接触噪声强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要求。

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等的规定,该项目属于第四类交通运输、仓储业:第(四)类仓储业:其他仓储业,属于职业病危害“较重”的项目。

该企业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个人防护用品、辅助用室等内容符合要求,建筑卫生学、职业健康监护和职业卫生管理基本符合。

建    议

1、职业卫生管理

1组织员工进行高温中暑应急演练

2堆场应设置氢氟酸、磷酸、乙酸、乙酸乙酯、丁酮、氮氧化物、二氧化硫职业病危害告知卡

3)建设单位应继续完善各项档案

2、职业健康监护

11名工程师和1名管理人员脱离噪声环境48小时后应进行复查

23名未进行尿常规和尿氟检查的操作员应补充检查。

3、其他建议

1目前尚未储存的货种,在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复文件正式进行储运后,建设单位应及时委托具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检测。

2)建设单位依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书面报告格式,将本项目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和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工作过程形成书面报告备查。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专家组

评审意见

 

一、专家组对《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1、建设项目概况清晰,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工艺设备、原辅材料等描述基本完整、准确,包括施工过程描述;

2、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执行情况进行了分析;

3、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情况分析正确;

4、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分析正确;

5、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进行了分析;

6、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危害程度分析基本正确;

7、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措施分析、评价正确;

8、职业健康监护状况分析、评价基本正确;

9、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分析、评价基本正确;

10、正常生产后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治效果预期分析、评价正确;

11、职业病危害防护补充措施及建议合理、可行;

12、评价结论正确。

13、建议:

1)完善评价依据;

2)完善应急救援的分析与评价;

3)补充预评价报告提出的建议措施的落实情况。

评审组同意通过《控评报告》,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评审意见对《控评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并请评审组成员进行复核和签字确认。建设单位应当将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工作过程形成书面报告,存档以备查。

二、专家组对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竣工验收意见

1、设置了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了专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2、制定了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3、建立了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建立了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5、实施了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

6、对工作场所进行了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

7、建设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接受了职业卫生培训,并组织劳动者进行了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

8、基本按照规定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

9、设置了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10、为劳动者个人提供符合要求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11、建立了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2、职业病防护设施配备基本齐全、有效。

13、整改建议:

1)规范警示标识的设置;

2)完善职业卫生档案;

3)完善应急救援设施的管理。

评审组同意通过该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建设单位须按评审组意见、专家个人意见和修改后的《控评报告》对职业病防护设施及管理措施进行整改,并请评审组成员进行复核和签字确认,确认后存档、备查。

 

脚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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