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危害评价和检测业务网上公开信息表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福州万佳服装有限公司 |
地理位置 | 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健康村工业区12号 |
联系人 | 王晓菲 |
项目名称 | 福州万佳服装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项目简介 | 福州万佳服装有限公司,位于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健康村工业区12号,其经营范围为制造、加工和销售服装、户外服、风衣。公司注册资本1500万元,厂区总面积约5500m2。该企业1#楼1999年开始投产,劳动定员约200人,年生产服装、户外服、风衣共40万件;2#楼2014年开始投产,目前全公司劳动总定员525人,年生产服装、户外服、风衣共100万件(其中1#楼40万件,2#楼60万件)。 |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 | |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专业技术人员 | 现场调查:肖永昌、郭秋华 |
采样:肖永昌、郭秋华 | |
检测:张少铜、陈宇杰 | |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时间 | 现场调查:2017年8月29日 |
采样:2017年9月5日~7日 | |
检测:2017年9月11日~13日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 王晓菲 |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 该企业生产工艺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棉尘、其他粉尘、乙醇、高频电磁场、超高频辐射、噪声、高温。 |
检测结果 | 除了2#楼5F PU车缝车间的裁剪工接触棉尘和其他粉尘的时间加权平均浓度不合格外,其余车间裁剪工、车工和手工接触粉尘的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和超限倍数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各工种接触的40小时等效A声级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压反光条工和热风机车工接触高温的强度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高频车工接触超高频辐射、高频电磁场的强度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
评价结论 | 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规定,该企业属于“纺织服装、服饰业”,属于职业病危害一般的项目。 该企业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等内容符合要求,总体布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个人防护用品、辅助用室、职业卫生管理基本符合要求,职业健康监护不符合要求。 |
建 议 | 一、职业病防护设施 应在2#楼5F PU车缝车间裁剪位置、2#楼3F PU车缝车间各针车机台位置设置集尘装置。 二、应急救援设施 人事部药品柜应张贴有明显清晰的标识;在生产车间办公室内补充设置应急药箱。 三、职业健康监护 (1)企业应委托具有职业健康检查资质的机构,为所有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各操作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项目和体检周期见附件1。 (2)应完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内容,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包括下列内容:①劳动者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婚姻、文化程度、嗜好等情况;②劳动者职业史、既往病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③历次职业健康检查。 (3)企业应督促外委单位做好体检工作。 四、个体防护 (1)应为2#楼5F PU车缝车间裁剪工配发KN90的防尘口罩;建议为1#楼3F 车缝车间、2#楼3F PU车缝车间、2#楼4F PU车缝车间、2#楼5F PU车缝车间的车工配发KN90的防尘口罩。 (2)建议为各车间裁剪工、热风机车工、打枣机车工、高频车工、花样机车工、机修工配发耳塞。 (1)应在车间附近或厂区设置集中浴室,且应按每个淋浴器使用人数不高于9人设计; (2)应在厂区内设置妇女卫生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规定,结合项目管理实际情况,对企业的职业卫生管理提出下列补充措施: (1)应制定2017年度职业健康组织计划,组织所有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操作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2)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包含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3)生产车间应张贴职业病危害因素警示标识。补充设置粉尘、噪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卡。 (4)应当将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向当地安监局进行申报。 (5)应完善制定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明确检测的点位、因素种类、及检测频次,开展定期的自身监测,每年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 (6)应对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进行告知;在与劳动者签订合同时,附上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书。 (7)应根据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进行演练。 (8)应组织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进行职业卫生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 (9)应将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演练、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健康体检等内容纳入经费概算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