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田溪一级电站引水及发电系统改扩建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16-07-20 09:32:09    文字:【】【】【

职业危害评价和检测业务网上公开信息表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古田溪水力发电厂

地理位置

福建省古田县城西宝丰村

联系人

林丹

项目名称

古田溪一级电站引水及发电系统改扩建项目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项目简介

该项目主要工程内容包括一栋主厂房、一栋副厂房、主变压器室、110kV开关站及公用辅助设备。主厂房主要布置2台额定功率为55MW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7#机组、8#机组)及其附属设备、蝶阀层、水轮机层、发电机层、空压机室、油罐室、油处理室、风机房、高压开关室、中控室、电缆间、计算机室、休息室、通讯值班室等;副厂房布置电缆层、蓄电池室等;主变压器室包括7#8#主变;公用辅助设备包括水力机械辅助设备、厂用电系统、全厂照明及接地系统、全厂计算机及监控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220kV直流系统、工业电视及火灾系统安装、全厂通讯系统、全厂计量系统、全厂通风空调系统。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专业技术人员

现场调查:温小琴、卢焕章

采样:温小琴、钟婷玉

检测:温小琴、钟婷玉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时间

现场调查:2015112

采样:2015112日—4201674

检测:2015112日—4201674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林丹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噪声、工频电场、高温

检测结果

1)本次对该项目值长、值一、值二、维护人员4名作业人员进行个体噪声强度的检测,检测结果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对中控室、休息室等两个非噪声工作地点的噪声强度进行检测,其检测结果全部符合非噪声工作地点噪声声级设计的要求。本次对该项目部分场所进行定点噪声的检测,水轮机层减压阀、蝶阀层、蝶阀层渗漏集水井、风机室、空压机房低压空压机、空压机房中压空压机、发电机层7#发电机、发电机层8#发电机、7#水车室、8#水车室等处的噪声值高于80dBA),作业人员在进入这些区域进行巡检时,应佩戴防噪声耳塞,以防止噪声对人员的听力损害。

2)本次对该项目作业场所32个点进行工频电场的强度检测,其中29处电场强度瞬时值合格,3处不合格,不合格点为:升压站111开关、升压站112开关、升压站115开关。

310.5kV开关站、母线道、升压站等场所高温接触限值符合要求,但均属于高温作业场所,进入这些区域,需进行相关防护。

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等的规定,该项目属于水力发电行业,判定本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

正常生产过程中,在采取了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所提对策措施和建议,且职业病防护设施正常运转情况下,本项目能够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建    议

一、整改性建议

1)建设单位应将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公布在公告栏。

2)该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后,应在30个工作日内向宁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

3)定期对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进行演练,并不断改进,使之更具实用性。

4)建设单位制定《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针对性不强,建议将该项目特殊作业情况下可能接触的六氟化硫;电焊作业产生的锰及其化合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臭氧;喷漆作业产生苯、甲苯、二甲苯等;密闭空间作业等作为事故处置的对象,补充制定《六氟化硫泄漏应急救援预案》、《检、维修作业急性职业性中毒应急救援预案》、《密闭空间作业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预案》,并加强应急演练,熟悉预案的内容。

5)该项目进行防腐作业时,作业现场应设置移动式粉尘收集器和废气净化装置。

6)该项目在蜗壳、球阀、输水管等处进行维修时,涉及密闭空间作业,作业人员应佩戴空气呼吸器、防化学手套等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密闭空间作业场所应设置机械通风设施,配氧含量检测报警仪。

7)六氟化硫进行解体维修时,作业人员可能接触六氟化硫,该项目中控室配2套正压式呼吸器,建设单位已制定相关应急救援预案,但未进行演练,应定期对预案进行演练,不断改进、评估,使之更具实用性。

8)升压站111开关、升压站112开关、升压站115开关等处在满足工艺要求的前提下采取有效的屏蔽措施或隔离措施,若无法达到预期的屏蔽效果,可通过减少作业人员的接触频次降低接触强度。

二、 持续改进性建议

1)落实已制定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2)建设单位仅对作业人员进行的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未对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今后若有新员工入职,应组织其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有离职或调岗的员工,应组织其进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三、 预防告知

1督促公司所属维修工程队定期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及时安排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异常人员进行复检,对发现禁忌证或疑似职业病者,要求其积极治疗、妥善安置。

2 维修过程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电焊烟尘、金属粉尘、苯、甲苯、二甲苯、紫外线、氮氧化合物、一氧化碳、臭氧等。

3)本公司所属维修工程队作业人员进行设备维修时,建设单位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向维修工程队告知工作场所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并为其设置必要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提供符合要求的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其职业健康。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专家组

评审意见

 

一、专家组对《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1、建设项目概况描述清晰,对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工艺设备等描述完整、准确;

2、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情况分析清晰;

3、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检测结果分析正确;

4、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危害程度分析基本正确;

5、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和管理人员配置合理;

6、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基本满足相关要求;

7、职业健康监护基本落实;

8、事故预防和应急措施具备针对性、可行性,基本满足要求;

9、正常生产后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治效果预期分析较正确;

10、职业病防护补充措施及建议实用、合理、可行;

11、评价结论正确。

12、报告修改建议:

1完善建设项目内容的描述;

2补充工作场所高温及局部通风设施的检测;

3完善应急救援措施的建议;

4落实专家提出的其它意见。

专家组同意《控评报告》通过专家评审,评价机构须按专家组意见进行修改,修改后依程序上报。

二、专家组对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竣工验收意见

1、建立了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2、设置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和配备的管理人员满足要求,并建立了职业卫生档案;

3、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符合要求,职业病防护设施投入了专项经费;

4、职业病防护设施设置、管理、维护符合要求;

5、向劳动者提供合格的个体防护用品且指导正确使用;

6主要负责人及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

7、按照要求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8、职业卫生应急管理基本符合要求。

9、整改建议:

1完善应急救援设施使用、维护记录;

2规范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的设置。

 

专家组同意该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通过现场验收,建设单位须按专家组意见及修改后的报告对职业病防护设施及管理措施进行整改,整改后依程序上报。

 

脚注信息
版权所有 Copyright(C)2016-2019 福建中检康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闽ICP备202300900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