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危害评价和检测业务网上公开信息表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南平市建阳区凤文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
地理位置 | 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莒口镇马伏村 |
联系人 | 薛纯 |
项目名称 | 南平市建阳区凤文建材科技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
项目简介 | 南平市建阳区凤文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并于2002年投入生产,位于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莒口镇马伏村,占地面积15034平方米,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公司设计为绿化环保型生产及生活配套厂房。公司注册资金人民币998万元,主要产品有聚酯漆、硝基漆、涂料型稀释剂。公司总职工18人,一线生产人数9人,年产值2000多万元。企业年设计生产漆6000吨,但近年来产量逐渐减少,2014年年产油漆2876吨,2015年年产油漆2483吨,2016年年产油漆1301吨。 |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 | |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专业技术人员 | 现场调查:钟婷玉、朱娟 |
采样:钟婷玉、尹相国 | |
检测:张祝燕、黄礼贤、蔡祺凡、陈宇杰 | |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时间 | 现场调查:2017年01月17日 |
采样:2017年3月29日-3月31日 | |
检测:2017年04月02日-04月06日及4月26日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 薛纯 |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 粉尘:高岭土粉尘、滑石粉尘、钛白粉尘、电焊烟尘、砂轮磨尘 化学因素:苯、甲苯、二甲苯、三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环己酮、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锰及其化合物、臭氧; 物理因素:噪声、高温、紫外线、工频电场。 |
检测结果 | 对该企业生产车间分散机的2个点位存在的粉尘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分散机旁投料时粉尘的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和短时间浓度均超过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对该企业分散机、包装区、配料区、仓库、洗缸区、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环己酮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除1号分散机操作位、包装操作位的二甲苯、配料区配料操作位乙酸乙酯、二甲苯的接触浓度不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各检测岗位的化学因素的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和短时间浓度均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对该企业投料分散操作工、包装工、洗缸工、化验员、仓管员等工种的噪声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各工种的8小时噪声等效声级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规定。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
评价结论 | 企业的总体布局、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符合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企业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职业健康监护、个人防护用品、辅助用室、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基本符合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职业病危害告知不符合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不足之处:a:成品存放未与生产车间隔开;b:生产工艺和设备的自动化和密闭化程度不高。c:生产车间、化学品仓库未设置防毒物吸附、吸收的地面,不符合项:仓库未设置轴流风机 d:分散机操作位、包装操作位的二甲苯、配料区配料操作位乙酸乙酯、分散机分散操作位的矽尘浓度不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e:配料岗位、包装岗位未设置局部吸气罩;f:化验室未设置通风橱、仓库未设置事故通风设施;g:生产车间未设置防毒器具存放柜;h:未安排体检异常的异常的员工进行复查、安置、调岗;i:未对劳动者个人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未组织员工进行上岗前、离岗时的职业健康体检。未给机修、电工发放焊接面罩、防紫外线护目镜、耳塞,j: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不完善、没有个体防护用品发放记录、防护设施清单及维护记录等的内容。k: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未接受安监部门组织的职业卫生培训;l:未在厂区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作场所设置的警示标识不完善,缺少“注意通风”、“戴防护手套”。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中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分为一般、较重、严重,企业属于重,企业属于第二大类制造业第(十三)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中的肥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项目。 |
建 议 | 1.防护设施 (1)配料岗位、包装岗位应各设置1个局部排毒罩; (2)化验室应设置通风橱 2个人防护 给机修、发放焊接面罩(防紫外线),防紫外线护目镜、耳塞(SNR大于25dB(A)。 3 职业健康监护 (1)应按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建议对体检异常者进行复查、安置、治疗调岗; (2)为劳动者个人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存,内容应包括劳动者姓名、性别、年龄、籍贯、文化程度、嗜好等、劳动者职业史、既往病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历次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职业病诊疗资料。 (3)组织员工进行上岗前、离岗时的职业健康体检; (4)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4 应急救援 (2)生产车间应设置防毒器具存放柜; (3)生产车间、仓库应设置二甲苯报警装置;预报值50mg/m³,警报值100mg/m³。 5 组织管理 (1)在厂区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内容; (2)补充完善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 (3)工作场所设置的警示标识不完善,应补充“注意防尘”、“注意通风”、“戴防尘口罩”、“戴防护手套”等,此外在化学品仓库、洗缸区、实验室等场所需要设置二甲苯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4)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接受安监部门组织的职业卫生培训; (5)劳动者上岗时应与劳动者签订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书; (6)每年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机构对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 (7)在今后的管理工作中补充个体防护用品发放记录、防护设施清单及维护记录等档案。 6 其他 (1)生产车间、化学品仓库未设置防腐蚀地面; (2)成品储存应与生产车间隔开; (3)提高生产工艺和设备的自动化和密闭化程度; (4)更衣室应设置存衣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