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亚邦化学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17-03-28 16:24:47    文字:【】【】【

职业危害评价和检测业务网上公开信息表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漳州亚邦化学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漳州市金峰工业区北斗工业园

联系人

崔北永

项目名称

漳州亚邦化学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项目简介

漳州亚邦化学有限公司于20031128日成立,注册资金为490.00万美元,法人代表:张文俊,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经营范围为不饱和聚酯树脂,醇酸树脂,水性涂料以及原辅材料(不涉及到限制类品种)的生产。该企业主要建构筑物包括1号生产车间、2号生产车间、锅炉房、机修车间、污水处理场、储罐区、泵房、1号成品仓库、23号原料仓库、4号五金仓库、5号空桶仓库、6号、7号空桶仓库、化验室和办公楼,实际年产不饱和聚酯树脂7万吨,共有员工120人。该企业于200311月建设,20046月进入试生产,企业过去未进行过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控制效果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未组织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在运行期间,企业各项配套职业病防护设施已投入使用,生产情况较好;按照年度职业卫生培训计划,定期对员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试运行期间无重大事故及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该企业自2004年试生产至今,其原辅材料、产品、生产工艺及设备等生产状况未发生变化,生产规模未发生变化。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专业技术人员

现场调查:林友富、易文婧

采样:卢焕章林友富、林鑫融

检测:张祝燕、娄云鹏、蔡祺凡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时间

现场调查:201656~7

采样:2016525~28

检测:201667~14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崔北永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生产性粉尘:其他粉尘、电焊烟尘、煤尘、煤渣尘、煤灰尘

生产性毒物:苯酐、顺酐、乙二醇、二甘醇、丙二醇、苯乙烯、氢氧化钠、一氧化碳、二氧化氮、一氧化氮、二氧化碳、二氧化硫、锰及其化合物、硫酸、硫化氢、氨、尿素、氢氧化钠、臭氧、联苯、联苯醚

物理因素:噪声、高温、紫外线

检测结果

1根据检测结果,该企业除了在锅炉装灰处的粉尘(总尘、呼尘)超限倍数的浓度超标外,锅炉出渣口处的呼尘的超限倍数的浓度超标外,司炉工接触的粉尘的时间加权平均浓度超标,其他工种接触的粉尘浓度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2该企业各工种接触乙二醇、联苯、苯乙烯、氨、二氧化氮、二氧化硫、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硫化氢、邻苯二甲酸酐的浓度均能够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3)该企业除了清桶工和装卸工接触的噪声强度不符合要求外,其他工种接触噪声强度能够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4)该企业除了司炉工夏季接触的WBGT指数不合格外,其他作业人员接触高温强度能够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

该企业总体布局、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方面符合要求,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职业健康监护、个人防护用品、辅助用室、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告知、职业卫生培训方面基本符合要求;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方面不符合要求。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的规定,该企业属于制造业第(十三)类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中的专用化学产品制造,应按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进行管理。

建    议

1生产工艺和设备布局

该企业物料投料处应设置除尘设施。

2 建筑卫生学

1号生产车间和2号生产车间应设置防爆通风系统或事故排风系统。

3 职业病防护设施

1)反应釜取样口处建议设置缓冲罐,并设置密闭取样口。

2)包装口处建议设置抽气口。

3)清桶及搬运空桶、物料过程建议在地面放置橡胶垫。

4)建议在锅炉装灰处设置布袋式除尘器。

4 应急救援设施

1)该企业应在1号车间和2号车间设置针对苯乙烯的有毒气体报警仪;

2)该企业应设置不少于两套正压式空气呼吸器;

3)该企业应在2号车间、化验室及罐区设置喷淋洗眼器。

4)该企业在1号车间应设置喷淋洗眼器不少于两具。

5)急救药品应配备防酸碱药品,如硼酸及小苏打。

5职业健康监护

1)本次职业健康检查体检人员中未见操作工、装卸工、包装工、化验工和机修工,部分岗位的体检项目达不到要求,在下一步体检方案中应补充。

2)在下一步体检方案中应安排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3)应安排体检存在问题的人员进行复查

4)应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6 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1)应为清桶工、装卸工、污水处理工配发耳塞;

2)包装工应配备防毒口罩、活性炭滤毒盒、橡胶手套;

3)司炉工应配备防尘口罩;

4)机修工应配备防护眼镜。

7 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11号车间、2号车间的休息室与车间连通,应设置清洁饮水设施。

21号车间、2号车间、锅炉房应设置浴室。

8 职业卫生管理

1)应制定岗位操作规程,如投料岗位操作规程、包装岗位操作规程、取样岗位操作规程等。

2)企业应对所存在的职业危害项目向当地安监部门进行申报;

3)每年定期开展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工作,并建立相关档案。

4)应在公告栏内公布职业病危害因素规章制度、应急救援措施、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内容。检测结果根据每年定期检测结果更新。

5)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及时取得职业卫生培训证书;

6)积极组织开展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并记录、建档保存

7)完善警示标识设置,在锅炉房设置高温职业危害告知卡和“注意高温”、“噪声有害”、“戴防护耳塞”“戴防尘口罩”等警示标识,在生产车间设置噪声、苯酐、顺酐职业危害告知卡补充设置“噪声有害”、“戴防护耳塞”、“戴防化手套”、“戴防毒口罩”等警示标识;在罐区置噪声、苯乙烯职业危害告知卡补充设置“噪声有害”、“戴防护耳塞”、“戴防化手套”、“戴防毒口罩”等警示标识;

8)完善培训、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等内容,及时更新各项档案内容。

脚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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