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泉州)石油销售有限公司闽侯白沙加油站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17-08-02 11:24:24    文字:【】【】【

职业危害评价和检测业务网上公开信息表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中化(泉州)石油销售有限公司闽侯白沙加油站

地理位置

福州闽侯县白沙镇新街56号埕元村县道115线26公路处

联系人

潘聪

项目名称

中化(泉州)石油销售有限公司闽侯白沙加油站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项目简介

中化(泉州)石油销售有限公司闽侯白沙加油站成立于201569该加油站主要设施包括:一个埋地油罐区、一座加油棚及一座站房(办公室、便利店、储藏室、配电间、发电机室)、厕所和休息室。站内设置2台加油机(1#加油机配有1把柴油枪,1把汽油枪;2#加油机配有1把柴油枪,4把汽油枪)。油罐区现设置3个油罐,其中0#柴油罐1个,92#汽油罐1个,95#汽油罐1个,容积均为25m3。该加油站目前总人数为6人。汽油、柴油年销量为340t100t,平均7天卸一次油。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专业技术人员

现场调查:娄云鹏、卢焕章

采样:卢焕章、娄云鹏

检测:黄礼贤、张祝燕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时间

现场调查:2017年5月4日

采样:2017年5月4日~6日

检测:2016年5月9日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潘聪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该加油站工作场所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汽油、苯、甲苯、二甲苯、噪声

检测结果

领班和加油工接触的苯、甲苯、二甲苯和汽油的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和短时间接触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站长和会计接触噪声(8小时等效声级)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领班和加油工接触噪声(40小时等效声级)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汽车加油站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有关问题的复函》(安监总厅安健函[2015]59号)的相关规定,汽车加油站属于可能产生一般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该加油站应按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进行管理。该加油站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个人防护用品、辅助用室、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等内容符合要求总体布局、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危害告知、职业卫生培训、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卫生档案基本符合不符合项:

1)生产区(加油棚)未布置在当地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非生产区未布置在当地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

2)员工体检计划未落实,未安有员工岗前职业健康体检资料;已制定高温体检检计划,但尚未开展,未取得报告;岗前职业健康体检未有资料;离岗体检工作落实与相关档案完善有待逐步改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内容不完善。

3未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未设置公告栏。

4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未接受安监部门职业卫生培训;未组织员工开展过职业卫生相关的培训。

5)未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

6)初步建立有职业卫生档案,但档案内容不完善,且未对档案进行管理。

建    议

1.职业健康监护

1)对已制定的高温职业健康检查计划,应在夏季高温季节来临前,积极落实,开展针对高温的体检工作。

2)及时排站内所有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进行体检,体检应包括岗前职业健康体检、在岗期间职业健康体检和离岗职业健康体检。

3)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内容应完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包括下列内容:①劳动者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婚姻、文化程度、嗜好等情况;②劳动者职业史、既往病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③历次职业健康检查。

4)逐步改善离岗体检工作落实与离岗体检相关档案,对准备离职的员工应当在劳动者离岗前30日内组织劳动者进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另外,劳动者离岗前90日内的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是可以视为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2.职业卫生管理

1)在今后,应每年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并建档保存。

    (2)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在岗劳动者,应定期组织其进行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对新入职、在岗或转岗人员应进行职业卫生知识相关培训,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取得职业卫生培训证书。

3)及时向当地安监部门进行职业危害项目申报。

4)工作场所醒目位置应设置公告栏、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和职业病危害告知卡。

5)逐步完善已建立的职业卫生档案内容,并对档案进行规范管理。

6)定期组织员工进行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7)在今后的职业病危害防治经费中应补充相关费用,如警示标识、警示线、公告栏等费用。

 

脚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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