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危害评价和检测业务网上公开信息表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江西中电投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地理位置 | 江西省九江市于都县 |
联系人 | 郭璋 |
项目名称 | 江西中电投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屏山风电场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
项目简介 | 江西中电投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充分利用江西省于都县盘古山镇屏山高山风场丰富的高山风力资源,建设24台装机容量为2MW的风力发电场。建设项目规划装机容量48MW,年上网电量为1.039亿kWh,平均单机上网电量为0.0433亿kWh,年可利用小时数为2164小时,平均容量系数为0.25。 |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 | |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专业技术人员 | 现场调查:温小琴、李宪东 |
采样:卢焕章、朱娟 | |
检测:卢焕章、朱娟 | |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时间 | 现场调查:2016年11月8日至9日 |
采样:2016年11月23日—24日 | |
检测:2016年11月23日—11月24日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 张安 |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 噪声、高温、工频电场 |
检测结果 | 该项目所有工种接触噪声、工频电场的强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要求。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
评价结论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中的职业病危害较重的项目。 该项目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在正常生产过程中,该项目采取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所提对策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能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
建 议 | 1、 应急救援的补充措施 (1)应制定《高温中暑伤亡事故现场处置方案》、《密闭空间中毒窒息伤亡事故现场处置方案》、《硫化氢急性中毒事故现场处置方案》、《六氟化硫及其分解产物泄漏的处置方案》等现场处置方案。 (2)进入密闭空间(如风机塔)进行检修、清理、喷漆作业时,要严格按《密闭空间作业职业病危害防护规范》进行管理,制定密闭空间职业危害防护控制计划、密闭空间作业准入程序和安全作业规程;明确密闭空间作业负责人、准入人和监护者的职责;在密闭空间外设置警示标识,告知密闭空间存在的危害。对容器、设备进行足够的通风换气后使用便携式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进行检测,检测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合格后方可进入,同时应对池内空气中的氧含量进行检测,如果无法保证密闭空间内空气中有毒气体的浓度能满足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应建议劳动者使用正压空气呼吸器等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3)建设项目夏季高温作业可能导致劳动者高温中暑,因此相关管理部门应制定高温中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定期演练,一旦发生中暑事故时立即开展现场救护。 (4)加强对应急救援的培训,并定期对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演练,并将演练情况记录在案并根据演练成效修改、补充、完善相关的应急救援预案,将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和现场应急行动紧密结合,提高应急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小事故后果对人员生命造成的危害。同时,应对应急救援依托的医疗机构进行医疗救治能力的评估,以明确是否具备有关的应急救援医疗救治能力。 (5)建设项目SVG室、35kV配电室、所用变室设置的事故排风机,事故排风换气次数应不少于每小时12次。 (6)应配备便携式硫化氢报警装置,化粪池清淤时应先进行通风,对氧含量、可燃气体含量及硫化氢浓度进行取样分析,经取样分析氧含量在19.5%~23.5%、可燃气体浓度低于爆炸下限的10%、硫化氢浓度小于10 mg/m3,落实好安全防护措施和现场警示标识,经密闭空间作业许可后方可进入作业。 2、职业卫生管理的补充措施 (1)建设项目为职业病危害较重项目,建设单位应配备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2)应每年制定企业职业病防治计划、实施方案,定期评价实施方案效果,并持续改进,使之具有针对性和实用性。 (3)应当及时、如实地向所在地相关部门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接受监督。 (4)建设项目作业场所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 158-2003)、《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的规定,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的位置及类型。 (5)建设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接受职业卫生培训,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依法开展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6)建设单位应根据《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内容应包括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职业卫生管理档案、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档案、建设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法律法规规章要求的其他文件。 (7)职业病防治经费应增加对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的防治经费。 (8)建设单位对今后的建设项目应按相关标准规范执行职业卫生“三同时”。 3、 职业健康监护 建设单位应组织接触高温、电工作业、视屏作业、高处作业的运行人员、维护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督促外委单位组织检维修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为运行人员、维护人员配备防紫外线眼镜。 5、建设项目设备安装调试过程职业卫生管理补充措施建议 (1)建设单位应建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立专人负责对项目设备安装调试期间的职业卫生进行管理,报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2)建设单位在外包工程项目合同的签订中,应当有职业卫生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包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3)建设项目建设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委托具有资质的体检单位对安装人员进行岗前体检,尤其是从事高温作业人员在高温季节来临前要进行高温作业人员体检。 (4)建设单位应对设备安装调试的职业卫生负责人进行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施工单位对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教育。 (5)建设单位对外包工程项目,应要求施工单位对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使用的材料等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要按照《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规范》进行识别,采取相应职业病防护措施如实向作业人员进行告知。 (6)建设单位应在设备安装调试现场入口处位置设置公告栏,在安装岗位设置警示标识和说明,使进入现场的相关人员知悉现场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后果和预防救援措施。 (7)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在设备安装调试结束后提供职业病防治施工总结报告。 (8)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提供的相关材料: a)证明材料 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影印件; 所有参与该项目安装的工程技术人员情况,包括姓名、专业背景、资质证书、在该项目中所承担的工作内容等; 职业病防护设施施工及安装过程中职业病防治总结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职业病防护工程概况、方案简述、特殊问题处理、工程质量及控制情况、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安装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安装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记录、人员职业卫生培训记录等,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制件。 b)承诺书 施工单位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职业病防护设施施工过程法律责任承诺书。 (9)建设单位应要求监理单位提供的相关材料: a)证明材料 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影印件; 所有参与拟建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施工监理的人员情况,包括姓名、专业背景、资质证书、在该项目中所承担的工作内容等; 职业病防护设施工程监理及施工过程职业病防治监理总结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职业病防护设施和施工过程职业病防治概况、监理组织机构、监理人员及设施投入情况、监理工作成效,并附设计变更、工程变更资料、监理指令性文件、各种签证资料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制件。 b)承诺书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职业病防护设施工程监理过程法律责任承诺书。 |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
专家组 评审意见
| 一、验收组对《控评报告》的评审意见 1.对建设项目概况进行了描述,对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工艺设备等进行了描述; 2.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执行情况分析正确; 3.职业病防护设施分析评价正确; 4.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分析正确; 5.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 6.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危害程度分析正确; 7.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和管理人员配置评价合理; 8.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基本满足要求; 9.职业健康监护分析与评价正确; 10.事故预防和应急措施基本满足要求; 11. 建设项目正常生产后职业病防护设施能达到预期的控制效果; 12.措施及建议基本合理、可行; 13.评价结论正确。 14.《控评报告》修改建议: (1)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应急救援措施的分析与评价; (2)补充轮班作业的制度及检维修作业频次; (3)完善职业病危害补充措施及建议。 验收组同意通过《控评报告》,评价单位须按验收组意见对《控评报告》进行修改,由企业确认后存档、备查。 二、验收组对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现场自验收意见: 1.建立了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2.建立了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3.设置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和配备的管理人员满足要求,并建立了职业卫生档案; 4.包括职业卫生“三同时”在内的各种前期预防工作部分得到落实; 5.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基本符合要求; 6.职业病防护设施预算、管理、维护符合要求; 7.向劳动者提供合格的个体防护用品,且指导正确使用; 8.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经过培训; 9.未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10.职业卫生应急管理基本符合要求。 11.整改建议: (1)按照GBZ188的要求开展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2)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应急救援预案,完善职业卫生管理档案; (3)补充消防泵房、蓄电池室、升压区警示标识; (4)完善个体防护用品发放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