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红叶纸业(福州)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17-03-24 14:02:35    文字:【】【】【

职业危害评价和检测业务网上公开信息表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金红叶纸业(福州)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福州市马尾区亭江镇长兴东路13

联系人

林伟伟

项目名称

金红叶纸业(福州)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项目简介

    金红叶纸业(福州)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8月,厂址位于福州市马尾区亭江镇长兴东路13号,占地面积40亩,总建筑面积为22000m2,总投资950万美元。从日本、台湾、国内引进全套先进生产设备,负者福建、江西地区的产品供应,主要生产卷筒卫生纸、纸手帕、盒装面纸、抽取式卫生纸、袖珍面纸、餐巾纸、擦手纸等生活用纸,主要品牌有清风、唯洁雅、真真等,年产值3亿人民币。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专业技术人员

现场调查:肖永昌、林涌、游影

 

采样:林涌、游影

 

检测:黄礼贤、陈宇杰、张祝燕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时间

现场调查:2016922

 

采样:20161129~20161201

 

检测:20161205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林伟伟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粉尘、2-丁酮、乙醇、2,3-环氧丙基丙基3甲氧基硅烷、异丙醇、电焊烟尘、锰及其化合物、一氧化碳、一氧化氮、二氧化氮、二氧化硫、臭氧、噪声、紫外线、高温

检测结果

根据粉尘检测结果可知,各操作工接触的其他粉尘的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和超限倍数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且作业分级为0级(相对无害作业),在目前的作业条件下,对劳动者的健康不会产生明显影响,应继续保持目前的作业方式和防护措施。

由检测结果可知,喷码工接触的丁酮、异丙醇的浓度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级为0级(相对无害作业),在目前的作业条件下,对劳动者健康不会产生明显影响,应继续保持目前的作业方式和防护措施,一旦作业方式和防护效果发生变化,应重新分级。

根据噪声检测结果可知,在本次检测期间,除车间机长、电工、喷码机备料员外,其余操作工接触的40小时等效A声级均超出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且作业分级为Ⅰ级(轻度危害),在目前作业环境下,可能对劳动者的听力产生不良影响,应改善工作环境,降低劳动者实际接触水平。

该企业生产车间操作工接触噪声的40小时等效A声级均超出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超标原因为:各机器运转过程产生机械摩擦,且工人长时间近距离接触,造成噪声超标。

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

该企业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辅助卫生用室等内容符合要求。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职业健康监护、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管理基本符合,基本符合项体现在:除车间机长、电工、喷码机备料员外企业工种接触噪声的40小时等效A声级均超出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仅ITIF抽纸生产线切割机安装除尘设施,其余产尘设备未安装通风除尘设施,喷码机未安装排气罩;未在仓库及生产车间安装喷淋洗眼器;20142015年度仅安排接触噪声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未包含所有职业病危害因素,且检查异常的员工未安排复查及调离岗位;2016年度未安排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为接触粉尘及毒物的操作配发一次性医用口罩;职业卫生监护档案,未包含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张贴职业病危害因素警示标识和告知卡数量偏少;岗位操作规程偏简单,没有涉及所有操作岗位;制定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但未开展自身监测;未制定异丙醇机丁酮职业病危害告知卡;申报项目中只有粉尘和噪声,缺少异丙醇和丁酮。

建    议

职业病防护设施

1RT有芯纸生产线复卷机、切割机、纸管机;RT无芯纸生产线复卷机、切割机;JRT卷纸生产线复卷机HK手帕纸生产线折叠机ITIF抽纸生产线折叠机;BF生产线折叠线、切割机;NK生产线折叠机,安装罩口向上的通风除尘设施。

/2ITIF生产线喷码机、RT有芯纸生产线喷码机、NK生产线喷码机,安装罩口向上的排气罩。

应急救援

在仓库和生产车间喷码岗位附近安装洗眼喷淋器。

职业健康监护

福州市马尾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健康检查资质过期,应另外委托一家具有职业健康检查的机构,为所有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个体防护

    1为操作工配发的一次性医用口罩,改为防尘口罩,为喷码工发放防毒口罩。

2企业应加强有关职业病防护用品使用方法的培训,落实个人防护用品的佩戴使用情况,并监督到位。

组织管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规定,结合项目管理实际情况,对企业的职业卫生管理提出下列补充措施:

12017年职业健康组织计划中,应包含所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职业健康检查

2职业卫生监护档案,应包含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3生产车间应张贴职业病危害因素警示标识。未设置异丙醇、丁酮职业病危害告知卡。

4岗位操作规程应补充职业卫生防护相关知识。

5向当地安监局补充申报异丙醇和丁酮。

6应根据制定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开展定期的自身监测

脚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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