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佳龙石化纺纤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17-03-10 13:14:43    文字:【】【】【

职业危害评价和检测业务网上公开信息表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石狮市佳龙石化纺纤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石狮市佳龙石化纺纤有限公司位于福建省石狮市石湖工业区

联系人

陈冲

项目名称

石狮市佳龙石化纺纤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项目简介

 

石狮市佳龙石化纺纤有限公司由北京佳龙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组建,于2005年在石狮市石湖工业区投资建设年产60万吨精对苯二甲酸(PTA)工程。该企业定员119人。其生产设备主要包括一套PTA主生产装置、原料罐区、一套制氢装置、锅炉房、成品仓库、污水处理场、一套除盐水装置、一套催化剂制备装置、一套催化剂回收装置、空分空压装置、机修车间和化验室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专业技术人员

现场调查:洪旭东、林友富、易文婧

 

采样:卢焕章肖永昌、张祝燕、易文婧

 

检测:苏小云、张祝燕、刘琼燕、蔡祺凡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时间

现场调查:201696~7

 

采样:2016119~12

 

检测:2016119~28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陈冲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粉尘:其他粉尘(煤渣尘、煤灰尘、电焊烟尘)

化学因素:溴、钴及其氧化物、锰及其无机化合物、乙酸、对二甲苯、对苯二甲酸、溴化氢、醋酸甲酯、醋酸正丙酯、碳酸钠、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氨、联氨、氢氧化钠、氮气、溴甲烷、煤渣尘、煤灰尘、甲醇、联苯、联苯醚、其他粉尘、硫化氢、氨、氯化氢、电焊烟尘、臭氧、锰及其化合物、尿素

物理因素:噪声、高温、紫外辐射、工频电场

检测结果

对该企业建筑卫生学进行检测,其通风、空气调节、采光照明及墙体、墙面、地面等建筑卫生学设置情况基本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相关规定的要求。但该企业锅炉水处理加药间未设置防爆轴流风机;成品仓库自然通风较差,难以消散叉车产生的尾气两个大小空压站照度较低,不符合标准要求。

对该企业PTA生产装置催化剂生产车间、化验室等地点进行化学毒物检测,该企业作业人员接触钴及其氧化物、对苯二甲酸、氨、二氧化氮、二氧化硫、一氧化碳、二氧化碳、联氨、甲醇、二甲苯、硫化氢、盐酸、氢氧化钠、锰及其化合物、乙酸、醋酸正丙酯、碳酸钠的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另外,该企业催化剂生产车间涉及的溴化氢虽然没有检测方法,但属于高毒物质,毒性较大。该企业锅炉房进行粉尘检测,锅炉工接触煤渣尘的浓度能够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对该企业PTA生产装置、锅炉房、催化剂装置等地点进行噪声强度检测,该企业空压机操作工、成品仓库包装工在作业场所接触的40h等效声级大于85dBA),不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其余岗位工人在作业场所接触的40h等效声级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该企业各工种接触的工频电场强度能够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

通过本报告的综合分析,企业在实施过程中,能够落实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在生产状况正常,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正常运行的情况下,佩戴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后工人实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能够控制在职业接触限值内,符合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

该企业属于《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版)》规定中 “化学原料和化学品制品制造业”行业中的“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应按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进行管理。

建    议

1 建筑卫生学及辅助用室

(1)该企业锅炉水处理加药间应设置防爆轴流风机。

(2)空压站照度较低,建议对已设置照明灯具进行检查、擦拭、更换或补充照明灯具。

(3)锅炉房车间卫生特征为2级,应补充设置浴室。按每6个一个淋浴器,一具盥洗器的标准要求,企业锅炉房员工共7名,浴室内应至少设备一个淋浴器,一具盥洗器。

2 职业病防护设施

(1)建议取样口设计成密闭性取样;

(2)包装仓库在PTA打包处不能使用风扇;

(3)锅炉炉内水处理加药间和催化剂生产车间应设置轴流风机;

(4)成品仓库应设置轴流风机;成品仓库包装位应设置除尘器;

(5)催化剂回收装置的碳酸钠投料口应设置除尘装置。

3 应急救援设施

(1)该企业在锅炉炉内水处理加药间、催化剂生产车间应设置与报警装置相连锁的事故通风装置。

(2)该企业应在散发有毒气体的场所设置固定式的有毒气体报警仪,如锅炉炉内水处理加药间应设置氨报警仪,催化剂生产车间应设置溴化氢报警仪。

(3)企业应针对该气体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配备相对应的急救药品,如小苏打等。

(4)配备的急救药箱应设置醒目标志。

(5)企业应在催化剂生产车间值班室、罐区值班室处分别设置设置不少于两套的正压式空气呼吸器。

4职业健康监护

(1)职业健康检查体检人员中未见除盐水操作工、污水处理工、电焊工和原料罐区操作工;氧化外操工缺少乙酸和锰及其无机化合物,分析化验检查项目缺少乙酸,锅炉检查项目缺少氨、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力工1缺少锰及其无机化合物、噪声,叉车司机缺少氮氧化物。在下一步体检方案中应补充。尽快安排需复查的14名人员进行复查,根据复查结果,开展下步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2)应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5 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1)成品仓库的打包工、叉车司机接触噪声强度大于85dB(A),应配发耳塞;

(2)叉车司机工作场所中接触叉车尾气中含有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等,应配发防毒口罩;

(3)力工应配发防尘口罩,打包工应配发防毒口罩;

(4)空压机操作工在对空压机进行巡检时,应同时使用耳塞耳罩,且进入空压机巡检作业时间日累计不超过1小时。

(5)企业应加强员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管理,确保防护用品发放到位,督促员工正确佩戴使用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6 职业卫生管理

(1)企业应及时跟进职业危害项目申报进度,取得回执,存档;

(2)每年定期开展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工作,并建立相关档案。

(3)应在公告栏内公布职业病危害因素规章制度、应急救援措施、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内容。检测结果根据每年定期检测结果更新。

(4)将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培训纳入企业职业卫生培训体系中,应及时参加当地安监部门组织的关于职业卫生的课程学时培训;修改已制定的《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补充明确职业卫生培训的学时计划和要求。

(5)修改和完善《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补充关于针对强酸、强碱、高温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对已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应积极组织开展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并记录、建档保存;

(6)完善警示标识设置,在锅炉房设置高温职业危害告知卡和“注意高温”、“噪声有害”、“戴防护耳塞”等警示标识,在催化剂装置补充设置“噪声有害”、“戴防护耳塞”、“戴防化手套”等警示标识;  

(7)完善培训、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等内容,及时更新各项档案内容。

脚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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