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立亚新材有限公司CASAS-300特种陶瓷材料产业化项目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17-03-02 10:06:24    文字:【】【】【

职业危害评价和检测业务网上公开信息表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福建立亚新材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泉州市台商投资区东园镇G2015-02地块

联系人

叶进发

项目名称

CASAS-300特种陶瓷材料产业化项目

项目简介

拟建项目由特种陶瓷材料生产(熔融纺丝,电子束交联,热解,连续式终烧,

卷绕,包装)和辅助生产(原料仓库及气体储罐,试制单元,污水处理,机修)等内容组成。其总投资约为82650万元,建设规模为年产10吨高性能特种陶瓷材料。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专业技术人员

现场调查:林友富、易文婧、林鑫融、李彬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时间

               现场调查: 201685

               类比调查: 2016128-1210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叶进发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粉尘:其他粉尘、电焊烟尘

化学因素:氢氧化钠、苯、甲苯、二甲苯、硝酸钠、聚碳硅烷、氦气、氨气、氮气、甲烷、乙烷、氢气、二氧化硅、一氧化碳、二氧化碳、锰及其无机化合物、一氧化氮、二氧化氮、臭氧

物理因素:噪声、高温、低温、紫外线

检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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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等的规定,拟建项目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小类代码3072特种陶瓷制品制造,对应《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中第(十七)类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中的陶瓷制品制造。综合分析判定,拟建项目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根据拟建项目可研报告,拟建项目基本执行了我国对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今后工程的设计、工程建设及试运行中,建设单位若能将可研报告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本评价报告中提出的补充措施建议予以落实,预计项目建成后,拟建项目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能够得到有效预防和控制,满足国家对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的要求。

    

1 拟建项目控制职业病危害的具体补充措施

1.1职业病防护设施

1)应在熔融纺丝单元的投料岗位设置防尘设施,如布袋除尘器等;

2)建议在机修车间电焊岗位设置移动式除尘器。

1.2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1)拟建项目建成投产后应为作业人员配备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应根据各岗位的特点发放劳保用品的种类,包括一般劳保用品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并明确防护用品的发放频次。

2)配备的防毒口罩的APF值应不低于10,防噪耳塞的SNR值不低于21dB(A)

1.3应急救援的补充措施

1)拟建项目劳动定员设计应包括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站)编制和人员定员;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急救人员的人数宜根据工作场所的规模、职业性有害因素的特点、劳动者人数,按照0.1%-5%的比例配置,并对急救人员进行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有条件的企业,每个工作班宜至少安排1名急救人员。

2)应急救援设施应有清晰的标识,并按照相关规定定期保养维护以确保其正常运行。

3)应根据存在的急性危害因素,如制定《防高温应急救援预案》、《防止氨中毒应急救援预案》、《防止甲苯中毒应急救援预案》、《防止液氮冻伤应急救援预案》等。

4)建议设置氨气、氢气报警装置系统,检测报警点建议在生产车间氨气、氢气的管道和使用设备处设置,氨罐区、氢气罐区内设置。报警点与目标气体释放点距离的设置可按以下原则:

①“室内”检测报警点设在与目标气体释放点距离1m以内;若目标气体的密度大于空气密度时,检测报警点的位置应低于释放点;反之,应高于释放点。

②“室外”检测报警点设在与目标气体释放点距离2m以内;检测报警点一般设在常年主导风向下风向的位置;若目标气体的密度大于空气密度时,检测报警点的位置应低于释放点;反之,应高于释放点。

③“室内”或“室外”的同一场所有多个距离较近的释放点时,一个检测报警点可同时覆盖两个以上的同种气体的释放点。

建议明确报警器的报警值设定情况,有毒气体报警器的报警值(预报值和警报值)设置可根据GBZ/T233-20095.2.2条“预报值为GBZ2.1所规定的MAC1/2PC-STEL1/2,PC-STEL的物质,为超限倍数值的1/2。”进行设定。

1.4 总体布局补充建议

1)拟建项目高温热源为热解炉、终烧炉等高温热源设备应布置在天窗下方或靠近车间下风侧的外墙侧窗附近。

2)高温车间的纵轴与当地夏季主导风向应垂直,至少不得小于45°。

3)建议将空压机房布置在底层。

1.5 辅助用室补充建议

1)拟建项目1#厂房、2#厂房、3#厂房和试制车间内应设置浴室,浴室内淋浴器数量按照最大班次人数设置,设置原则至少每6 人设置1 个淋浴器;浴室内按4 个~6 个淋浴器设一具盥洗器,每2030 个人配置1 个盥洗水龙头,配备洗手液;女浴室不得设浴池。

2)更/存衣室:便服室、工作服室可按照同室分柜存放的原则设计,以避免工作服污染便服,每人配置2 个存衣柜。

31#厂房、2#厂房、3#厂房和试制车间应设置男女厕所。厕所不宜距工作地点过远,并应有排臭、防蝇措施。车间内的厕所,一般应为水冲式,同时应设洗手池、洗污池。寒冷地区宣设在室内。除有特殊需要,厕所的蹲位数应按使用人数设计。男厕所:拟建项目劳动定员男职工人数<100 人,工作场所可按25 人设1 个蹲位,小便器的数量与蹲位的数量相同。女厕所:拟建项目劳动定员女职工人数<100 人,工作场所可按15 人设1 个~2 个蹲位。拟建项目男厕所蹲位不得少于2个,女厕所蹲位不得少于3个。

1.6 职业卫生管理补充建议

1)组织制定职业病防治规划及年度实施方案。

2)待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培训时,建设单位应积极派送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接受职业卫生培训,并考取合格证书。

3)应制定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包括《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制度》、《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劳动者职业卫生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等。

4)应制定各岗位操作规程,各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应经科学论证,并与岗位职责相对应,其内容应包括职业卫生防护的内容。

5)针对存在或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生产车间、设备应按照GBZ158-2003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1.7 职业卫生专项经费概算的补充措施

1)应将职业卫生专项经费单独列出。

2)拟建项目职业卫生专项经费应包括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的组织工作经费、防护设施建设与维护、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工作场所职业卫生检测评价、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设备购买、职业卫生宣传培训、职工健康监护、职业病人诊疗、警示标识等。

2 建设项目建设施工过程职业卫生管理补充措施建议

1)施工项目的职业病防护经费应纳入施工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2)建设单位应建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立专人负责对项目建设、施工期间的职业卫生进行管理,报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3)建设单位在外包工程项目合同的签订中,应当有职业卫生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包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4)建设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委托具有资质的体检单位对施工人员进行岗前体检,尤其是从事高温作业人员在高温季节来临前要进行高温作业人员体检。

5)建设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职业卫生负责人进行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施工单位对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教育。

6)建设单位对外包工程项目,应要求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和施工中使用的材料等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要按照《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规范》进行识别,采取相应职业病防护措施如实向作业人员进行告知。

7)建设单位应在施工现场入口处位置设置公告栏,在施工岗位设置警示标识和说明,使进入施工现场的相关人员知悉施工现场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后果和预防救援措施。

8)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结束后提供职业病防治施工总结报告。

9)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提供的相关材料:

a)证明材料

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影印件;

所有参与该项目施工的工程技术人员情况,包括姓名、专业背景、资质证书、在该项目中所承担的工作内容等;

职业病防护设施施工及施工过程中职业病防治总结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职业病防护设施工程概况、施工方案简述、特殊问题处理、工程质量及控制情况、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施工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施工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记录、人员职业卫生培训记录等,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制件。

b)承诺书

施工单位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职业病防护设施施工过程法律责任承诺书。

(10) 建设单位应要求监理单位提供的相关材料:

a)证明材料

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影印件;

所有参与拟建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施工监理的人员情况,包括姓名、专业背景、资质证书、在该项目中所承担的工作内容等;

职业病防护设施工程监理及施工过程职业病防治监理总结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职业病防护设施和施工过程职业病防治概况、监理组织机构、监理人员及设施投入情况、监理工作成效,并附设计变更、工程变更资料、监理指令性文件、各种签证资料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制件。

b)承诺书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职业病防护设施工程监理过程法律责任承诺书。

 

技术审查评审组评审意见

评审组

评审意见

 

1、《预评价报告》对施工过程中及建成后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工艺设备、技术材料等进行了描述;

2、《预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及建成后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对劳动者健康危害程度的分析和评价基本全面、客观、准确;

3、《预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类型判定正确;

4、《预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建成后拟设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体防护用品进行了分析与评价;

5、《预评价报告》对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配置及有关制度建设的建议基本符合要求;

6、《预评价报告》针对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及建成后提出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建议基本合理、可行;

7、《预评价报告》结论正确。

8、评审组建议:

1)进一步完善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分析与评价;

     (2)细化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参数及警示标识设置;

3)完善控制职业病危害的补充措施及建议;

4)落实评审专家提出的其他意见。

 

 

 

脚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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