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新阳科技有限公司20万吨/年不饱和聚酯树脂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17-02-21 11:51:18    文字:【】【】【

职业危害评价和检测业务网上公开信息表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漳州新阳科技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漳州古雷开发区

联系人

崔永元

项目名称

漳州新阳科技有限公司20万吨/年不饱和聚酯树脂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项目简介

拟建项目主要业务是从事不饱和聚酯树脂项目的生产。拟建项目总投资约为29400.10万元,拟采用歇熔缩聚法工艺生产不饱和树脂,先将二元醇(乙二醇、二乙二醇、丙二醇)、饱和酸酐(如苯酐)和不饱和酸酐(如顺酐)、助剂按配方要求通过管道泵送入反应釜,再人工投入富马酸,然后用氮气管道吹扫隔氧。主要工程内容包括1号车间、2号车间、辅助用房、罐区、危险品库、1号成品库、2号成品库、备桶库、空桶库1、空桶库2、罐区、接卸台、泵区、化验室、废水精馏区、循环水池、消防水池、事故应急池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专业技术人员

现场调查:林友富、易文婧、林鑫融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时间

现场调查:2015118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崔永元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粉尘:其他粉尘、电焊烟尘

化学因素:

乙二醇、马来酸酐、二乙二醇、丙二醇、富马酸、邻苯二甲酸酐、苯乙烯、硫酸、氢氧化钠、电焊烟尘、一氧化碳、二氧化氮、锰及其化合物、臭氧、硫化氢、氨。

物理因素:

噪声、高温、紫外辐射

检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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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

按照《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51号)的规定,建设项目自动化、密闭化程度较高,建设单位如能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在投产后加强日常管理正常生产情况下,有害物质泄漏的可能性较小,工人接触的有害物质浓度较低。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的规定,建设项目属于制造业第(十三)类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中的专用化学产品制造,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综上所述,拟建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个人防护用品、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等方面还存在不足,需根据第5章节提出的措施及建议在初步设计进行设计和完善,拟建项目若能在以后的设计、施工和正式投产中,将已考虑到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与本评价报告中提出的建议均采取的前提下,拟建项目建成投产后,能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1 拟建项目控制职业病危害的具体补充措施

1.1职业病防护设施

1)建议在反应釜投料口处设置布袋除尘器;

2)建议在污水加药口处设置布袋除尘器;

3)建议在电焊机修设置局部除尘器如移动式除尘器。

4)建议在车间一和车间二内设置水龙头等冲洗设备;

5)建议在车间一和车间二的墙体上设置轴流风机;

6)建议在化验室安装通风橱,化验员的化验分析过程应在通风橱中进行。

7)建议在空桶搬运区及装卸车上设置减振的橡胶垫片,减少噪声危害。

1.2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1)拟建项目建成投产后应为作业人员配备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2)应根据各岗位的特点发放劳保用品的种类,包括一般劳保用品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并明确防护用品的发放频次。

1.3应急救援的补充措施

1)拟建项目劳动定员设计应包括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站)编制和人员定员;(2)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急救人员的人数宜根据工作场所的规模、职业性有害因素的特点、劳动者人数,按照0.1%-5%的比例配置,并对急救人员进行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有条件的企业,每个工作班宜至少安排1名急救人员。(3)应急救援设施应有清晰的标识,并按照相关规定定期保养维护以确保其正常运行。(4)拟建项目应根据存在的急性危害因素,制定《防止中毒应急救援预案》。

5)建议补充气体报警仪的位置情况。

6)建议明确报警器的报警值设定情况。

7)根据《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规范》GB50493-2009的要求设置可燃气体报警仪;

8)应将事故通风装置与泄漏报警装置联锁。

9)作业现场应设置急救设施,包括不断水的冲淋、洗眼设施;气体防护柜;急救包或急救箱以及急救药品;转运病人的担架和装置;急救处理的设施以及应急救援通讯设备,冲淋、洗眼设施的服务半径不得超过15m

10)作业现场应设置急救箱以及急救药品等设施。

11)密闭空间作业时,作业负责人对满足要求的密闭空间签署准入证,准入者方可进入密闭空间;应保证所有的准入者能够及时获得准入,使准入者能够确信进入前的准备工作已经完成;准入时间不能超过完成特定工作所需时间;密闭空间的作业一旦完成,所有准入者及所携带的设备和物品均已撤离,或者在密闭空间及其附近发生了准入所不容许的情况,要终止进入并注销准入证;用人单位应将注销的准入证至少保存一年,在准入证上记录在进入作业中碰到的问题,以用于评估和修订密闭空间作业准入程序。

1.4 总体布局补充建议

在下一步设计中应明确1号车间和2号车间每层的具体具体布置方案,放散热和有害气体的生产过程建议布置在建筑物的高层。

1.5 建筑卫生学补充建议

1)拟建项目可研报告未明确1号车间和2号车间的排风设施。建筑物内放散热蒸汽或有害物质的生产过程和设备宜采用局部排风,当局部排风达不到卫生要求时应辅以全面排风或采用全面排风。当采用全面排风消除余热余湿或其他有害物质时应分别从建筑物内温度最高含湿量或有害物质浓度最大的区域排风。

2)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未提及事故通风的设计。事故通风量宜根据工艺设计要求通过计算确定但换气次数不应小于每小时12次。

1.6 辅助用室补充建议

1)拟建项目可研报告未明确浴室的设置。应在1号车间和2号车间内设置浴室,浴室可由更衣间、洗浴间和管理间组成。建议设置9个沐浴器,设置2具盥洗器。

21号车间和2号车间应设置更/存衣室,便服室、工作服室可按照同室分柜存放的原则设计。

31号车间和2号车间内应设盥洗室或盥洗设备。每个盥洗水龙头的使用人数为2030人。

4)厕所不宜距工作地点过远,并应有排臭、防蝇措施。车间内的厕所,一般应为水冲式,同时应设洗手池、洗污池。1号车间和2号车间的男厕所可设2个蹲位,小便器的数量与蹲位的数量相同;女厕所可设2个蹲位。

5)应设置休息室或者休息区、休息室内应设置清洁饮水设施。

1.7 职业卫生管理补充建议

1)拟建项目应在下一步设计中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并完善以下资料:

职业病防治责任制文件;职业卫生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清单、岗位分布以及作业人员接触情况等资料;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基本信息,以及其配置、使用、维护、检修与更换等记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报告与记录;职业病防护用品配备、发放、维护与更换等记录;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职业病危害严重工作岗位的劳动者等相关人员职业卫生培训资料;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与应急处置记录;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汇总资料,存在职业禁忌证、职业健康损害或者职业病的劳动者处理和安置情况记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有关技术资料,以及其备案、审核、审查或者验收等有关回执或者批复文件;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申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等有关回执或者批复文件;其他有关职业卫生管理的资料或者文件。

2)待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培训时,建设单位应积极派送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接受职业卫生培训,并考取合格证书。

3)建设单位应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并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4)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和保养。确保其能正常使用。

5)职业卫生培训应包括定期的新进员工和在岗员工的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要求,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施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发生事故时如何采取应急救援措施,职业中毒现场自救、互救的急救方法,开展群防群治,增加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培训工作要建立相关工作台账记录备查。

6)应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的要求,明确上岗前检查、在岗期间定期检查、离岗时检查的组织安排计划。确保所有一线接害人员都能按规定享有职业健康监护权利,并建立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督促所有外委单位落实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并建立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7)应根据《卫生部突发中毒事件卫生应急预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编制的要求,制定《防苯乙烯中毒应急救援预案》、《防暑降温预案》等,并组织演练。

8)应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的要求,结合各岗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在各场所设置警示标识和职业病危害告知卡。

9)拟建项目在设备大修工作可能涉及到外委作业人员,按照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外委作业人员的职业卫生防护;外委单位管线维护工在对管道进行油漆、防腐、防水作业过程中可接触到苯、甲苯、二甲苯;外委单位应加强对作业工人的管理,为其配备对应的防护设施、个人防护用品、制定合理的操作规程,并严格监督工人在防护设施启动、正确佩戴个体防护用品后,遵守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1.8 职业卫生专项经费概算的补充措施

拟建项目在下一步设计中应将职业卫生专项经费单独列出,职业卫生专项经费应包括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的组织工作经费、生产工艺改进经费、防护设施建设与维护经费、工作场所职业卫生检测评价经费、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设备购买经费等。

2 建设项目建设施工过程职业卫生管理补充措施建议

1)施工项目的职业病防护经费应纳入施工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2)建设单位应建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立专人负责对项目建设、施工期间的职业卫生进行管理,报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3)建设单位在外包工程项目合同的签订中,应当有职业卫生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包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4)建设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委托具有资质的体检单位对施工人员进行岗前体检,尤其是从事高温作业人员在高温季节来临前要进行高温作业人员体检。

5)建设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职业卫生负责人进行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施工单位对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教育。

6)建设单位对外包工程项目,应要求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和施工中使用的材料等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要按照《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规范》进行识别,采取相应职业病防护措施如实向作业人员进行告知。

7)建设单位应在施工现场入口处位置设置公告栏,在施工岗位设置警示标识和说明,使进入施工现场的相关人员知悉施工现场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后果和预防救援措施。

8)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结束后提供职业病防治施工总结报告。

9)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提供的相关材料:

a)证明材料

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影印件;

所有参与该项目施工的工程技术人员情况,包括姓名、专业背景、资质证书、在该项目中所承担的工作内容等;

职业病防护设施施工及施工过程中职业病防治总结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职业病防护设施工程概况、施工方案简述、特殊问题处理、工程质量及控制情况、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施工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施工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记录、人员职业卫生培训记录等,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制件。

b)承诺书

施工单位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职业病防护设施施工过程法律责任承诺书。

(10) 建设单位应要求监理单位提供的相关材料:

a)证明材料

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影印件;

所有参与拟建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施工监理的人员情况,包括姓名、专业背景、资质证书、在该项目中所承担的工作内容等;

职业病防护设施工程监理及施工过程职业病防治监理总结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职业病防护设施和施工过程职业病防治概况、监理组织机构、监理人员及设施投入情况、监理工作成效,并附设计变更、工程变更资料、监理指令性文件、各种签证资料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制件。

b)承诺书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职业病防护设施工程监理过程法律责任承诺书。

技术审查评审组评审意见

评审组

评审意见

 

1.《预评价报告》对施工过程中及建成后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工艺设备、技术材料等描述准确;

2.《预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及建成后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对劳动者健康危害程度的分析和评价基本全面、客观、准确;

3.《预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类型判定准确;

4.《预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建成后拟设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体防护用品进行了分析与评价;

5.《预评价报告》对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配置及有关制度建设的建议基本符合要求;

6.《预评价报告》针对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及建成后提出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建议基本合理、可行;

7. 《预评价报告》结论正确。

8.专家组建议:

1)进一步梳理项目组成及工程内容,完善污水处理等辅助工程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与分析;

2)细化类比企业原辅材料的调查与分析,正确应用类比检测资料;

3)完善拟建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的相关内容;

4)落实专家提出的其他意见。

评审组同意通过该《预评价报告书》,评价单位应根据评审组和专家个人意见修改《预评价报告》,提交建设单位确认、存档和备查。

脚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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