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渔澫港区第五作业区513~516号泊位工程(二期)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23-04-16 16:15:47    文字:【】【】【

职业危害评价和检测业务网上公开信息表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北部湾港防城港码头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广西防城港渔澫港区第五作业区

联系人

宋振彪

项目名称

防城港渔澫港区第五作业区513~516号泊位工程(二期)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项目简介

项目性质: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广西防城港渔澫港区第五作业区

建设内容:包括集装箱堆场、重箱堆场、钢材堆场、件杂货堆场、散货堆场

堆存货种:集装箱、钢材、木材、其他杂货。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专业技术人员

现场调查:肖永昌、林友富

 

采样:肖永昌、谢贤君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时间

现场调查20211110

 

采样:2023110-1122023317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宋振彪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粉尘:矽尘、电焊烟尘

化学因素:磷酸一铵、磷酸二铵、氨、硫化氢

物理因素:噪声、工频电场

具体信息涉及企业商业秘密,详见报告。

检测结果

所检工种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等的规定,建设项目属于第四类交通运输、仓储业:第(四)类仓储业:其他仓储业,经综合考虑,该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可按职业病危害一般的项目进行管理。

在正常生产过程中,该项目采取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所提对策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能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专家组

评审意见

 

一、《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的审查意见

1)完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

2)完善应急救援分析与评价;

3)按专家个人意见进行修改。

专家组同意通过《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建设单位应按专家组意见修改并请专家组复核并签字确认后,存档以备查

二、专家组对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竣工验收意见

1)完善职业卫生警示标识的设置;

2)在污水处理间设喷淋洗眼装置。

专家组同意通过该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建设单位需按专家组意见及修改后的《控评报告》对职业病防护设施及管理措施进行整改,形成整改报告,并请评审组复核并签字确认后存档以备

脚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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