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平市环保生态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23-07-01 10:15:09    文字:【】【】【

职业危害评价和检测业务网上公开信息表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桂平市金山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桂平市龙门陶瓷工业区南侧原广西大成陶瓷有限公司用地范围内

联系人

黎铭心

项目名称

桂平市环保生态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项目简介

建设项目主要对原生生活垃圾进行处理,建设1800/日的焚烧线,配置115MW汽机1800/日机械炉排炉,年处理垃圾26.67万吨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专业技术人员

现场调查:肖永昌、陈桂平

采样:林友富、肖永昌、陈桂平、李云等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时间

现场调查:2023315

采样:2023515-518日、2023626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黎铭心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粉尘:其他粉尘、活性炭粉尘、矽尘、电焊烟尘;

化学因素:硫化氢、氨、甲硫醇、乙硫醇、氰化氢、氯化氢、氯乙烯、甲烷、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噁英类化合物、铅烟、铬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砷及其无机化合物、钴及其化合物、氟化氢、铅尘、氢氧化钙、氢氧化钠、氯气、柠檬酸、锰及其无机化合物、臭氧、硫酸、柴油

物理因素:噪声、高温、紫外辐射工频电磁场

生物因素:病原微生物

检测结果

除了汽机运行工接触噪声的40h等效声级不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部分作业现场噪声强度较大(有的高于90dB(A),如汽轮发电机、永磁发电机、#1#1真空泵旁、#1供液泵电机旁、#1炉干法石灰输送#1罗茨风机旁、活性炭输送#1罗茨风机旁)外,其他所检工种危害因素浓度/强度均符合要求。

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等的规定,建设项目如按公共设施管理业中的环境卫生管理属于职业病危害一般项目;如按电力生产其他),属于职业病危害一般项目因此,建设项目按职业病危害一般项目考虑

在正常生产过程中,该项目采取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所提对策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能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加强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管理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专家组

评审意见

 

一、《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的审查意见

1)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合理性和有效性分析;

2)完善个人防护用品的分析评价;

3)按专家个人意见进行修改。

专家组同意通过《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建设单位应按专家组意见修改并请专家组复核并签字确认后,存档以备查

二、专家组对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竣工验收意见

验收组同意通过《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专家组同意通过该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建设单位需按专家组意见及修改后的《控评报告》对职业病防护设施及管理措施进行整改,形成整改报告,并请评审组复核并签字确认后存档以备

 

脚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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