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湾港防城港码头有限公司防城港粮食输送改造工程(四期)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23-04-15 15:41:26    文字:【】【】【

职业危害评价和检测业务网上公开信息表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北部湾港防城港码头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北部湾港防城港码头有限公司11#泊位和12#泊位南面

联系人

吴国玉

项目名称

北部湾港防城港码头有限公司防城港粮食输送改造工程(四期)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项目简介

建设项目为非生产性工业项目,属仓储物流项目,仓储散装粮食(玉米、大豆、油菜籽),建设单仓仓容1万吨、总仓容为8万吨的浅圆仓群,1栋仓容5万吨全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机械化平房仓及配套的3-2转接塔、1个汽车发放站、给水、通讯、保洁辅助设施及外委的熏蒸杀虫作业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专业技术人员

现场调查:肖永昌、谢贤君

采样:肖永昌、谢贤君、黄志新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时间

现场调查:2022119

采样:2023110-112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吴国玉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粉尘:谷物粉尘

化学因素一氧化碳、氮氧化物、二氧化硫

物理因素:噪声

检测结果

各操作工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均符合要求。

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等的规定,建设项目属于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属于职业病危害一般项目

在正常生产过程中,该项目采取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所提对策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能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专家组

评审意见

 

一、《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的审查意见

1)完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

2)完善职业病防护措施的分析;

3)根据专家个人意见进行修改。

专家组同意通过《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建设单位应按专家组意见修改并请专家组复核并签字确认后,存档以备查

二、专家组对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竣工验收意见

验收组同意通过《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专家组同意通过该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建设单位需按专家组意见及修改后的《控评报告》对职业病防护设施及管理措施进行整改,形成整改报告,并请评审组复核并签字确认后存档以备

 

脚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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