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港港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福州港三都澳港区漳湾作业区21号泊位工程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19-11-29 10:57:09    文字:【】【】【

职业危害评价和检测业务网上公开信息表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福建宁港港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福州港三都澳港区漳湾作业区

联系人

张叶盛

项目名称

福建宁港港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福州港三都澳港区漳湾作业区21号泊位工程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

项目简介

拟建项目为新建项目,新建121泊位码头平台及引桥,总投资103501.88万元建设规模为铁矿石、铜精矿合计年吞吐量600万吨。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专业技术人员

现场调查:林友富、欧阳晃文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时间

现场调查:201975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张叶盛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粉尘:其他粉尘;

化学因素:铜尘、铅尘、一氧化碳、氮氧化物、柴油、二氧化硫;

物理因素:噪声、工频电场、微波辐射

检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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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等的规定,拟建项目属于第四类交通运输、仓储业(一)铁路、水上、航空运输业中第二项的货运港口项目。综合分析判定,拟建项目为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

综上所述,根据可研,拟建项目基本执行了我国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的有关规定。拟建项目在今后工程的设计、工程建设及试运行中,若能将可研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本评价报告中提出的补充措施建议予以落实,预计项目建成后,拟建项目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能够得到有效预防和控制,拟建项目能够满足国家对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的要求。

建    议

完善建筑卫生、职业病防护措施、应急救援、辅助用室;加强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职业卫生管理、职业健康监护管理等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专家组

评审意见

1)完善评价范围及码头前沿的工程分析;

2)补充清舱作业的分析评价;

3)完善关键控制点的设置。

评审组同意通过该《预评价报告》,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评审意见对《预评价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并请评审组成员进行复核和签字确认。建设单位应当将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工作过程形成书面报告留档、备查。

脚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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