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火炬高新区液晶用玻璃生产线项目(二期)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18-12-25 15:30:24    文字:【】【】【

职业危害评价和检测业务网上公开信息表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电气硝子玻璃(厦门)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厦门市火炬(翔安)高新区下潭尾光电产业集中区滨海东大道与舫山西路交叉口东北侧电气硝子玻璃(厦门)有限公司厂区内

联系人

林凯

项目名称

厦门火炬高新区液晶用玻璃生产线项目(二期)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项目简介

项目投资:21亿元。

建设内容及规模:38.5 TFT液晶基板玻璃生产线,年产8.5 TFT液晶基板玻璃1620万平方米。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专业技术人员

现场调查:钱新军、朱娟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时间

现场调查:20181022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林凯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粉尘:矽尘、其他粉尘(玻璃粉尘)。

化学因素:钡及其化合物、二氧化锡、甲烷、二氧化碳、氮氧化物、氯化氢。

物理因素:噪声、高温。

检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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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的规定,建设项目的行业代码为3041:平板玻璃制造,属于非金属矿物制造业,在《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中,拟建项目属于第十七项非金属矿物制造业中的玻璃制造,经工程分析,结合类比企业工作场所现场检测结果,以及各个工种或岗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预期接触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拟建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拟建项目在今后工程的设计和工程建设中,若能将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本评价报告中提出的补充措施建议予以落实,预计项目建成后,拟建项目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能够得到有效预防和控制,各主要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水平能够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拟建项目能够满足国家对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的要求。

建    议

完善建筑卫生、职业病防护措施、应急救援设施;加强职业病危害告知,补充职业卫生专项经费概算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专家组

评审意见

 

1、细化应急救援措施的分析与评价;

2、完善类比资料和主要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预期接触水平的分析。

专家组同意通过《预评价报告》。

预评价报告按照专家提出的意见修改,并请专家组进行复核和签字确认,建设单位应当将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工作过程形成书面报告留档、备查

 

脚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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